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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同舟 发表于 2012-5-9 17:56
支持您的选择,有理有据。
但不知许多会员选择的24小时需报告的·要求出自哪里?
谢谢您的支持!我想许多会员选择B的出处应该在这里:
2000年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第三十五条
【但2006年《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七章第三十九条已明确废止了2000年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
第三十五条 医院感染流行、暴发的报告:
一、出现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医院感染管理科应于24小时内报告主管院长和医务处(科),并通报相关部门。
二、经调查证实出现医院感染流行时,医院应于24小时内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全国医院感染监控网单位应同时报全国医院感染监控管理培训基地。
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为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时,应于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省卫生行政部门;省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的报告后,应于24小时内上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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