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标准预防
医务人员预防血源性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进行内窥镜检查、拔牙、镶牙等与病人血液接触工作时,须穿防护衣、戴口罩、手套、防护镜。
4、医务人员收不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手套。
5、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6、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7、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锐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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