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大多同行的回帖,我真心羡慕呀,不参与还是很好的,可以用很多时间来做院感监测工作,可以写点文章,搞点科研什么的。我们医院一真都是由院感科负主要责任的,是在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主管副院长领导下进行管理,制度制定、管理、会诊、监督、处罚、公示等差不多全包了,药剂科只是派个人一起去查病房的抗菌药物应用,最后还得院感科下最后结论,门诊处方的点评也是院感科负责。理由是药剂科不是行政部门是业务科室,跟临床科室是平级。前年以来卫生部许多文件精神都规定由医务部、药剂科主要负责,很想借此机会将这些事全部或者部分也好交给他们两家去做,可他们怎么也不接,院长也不同意交。抗菌药物的管理几乎占用了我们平时工作的大部分时间,导致工作太累了,已经有了“劳累过度”的感觉,对院感工作的热情大打折扣。在某些人看来,院感科的“权力”很大:下病房检查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医师们都小心,怕被抓到后受罚,超出50个品规之外的抗菌药物申请,要由院感科批准。特殊药物的应用得请院感科会诊(其实我院还规定呼吸内科、ICU、药剂科、感染疾病科的抗感专家都有特殊药物会诊后同意使用的权力,但他们总想办法推脱),工作真是很累,真不想要这个“权力”,是得罪人的苦差事。抗菌药物的管理能不参与还是不要参与的好,这方面我算是过来人了,说出来给大家有个参照。如果多少要做一些的话可以选一类切口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的事来做做,也算是参与了,相对花的时间和精力要少些,而且国家层面有明文的规定,管理起来也好操作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