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规范第一部分4.1.3:应理顺CSSD的管理体制,使其在院长或相关职能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最好是在院长直接领导下,但CSSD大部分是护士,所以目前理所当然的归属护理部领导了.
护理部应根据工作量合理调配CSSD的人员,并落实岗位培训制度,为人员的继续教育学习创造条件.
院感办应对清洗消毒灭菌工作的质量监测进行指导和监督,定期进行检查与评价.当发生可疑器械所致的医源性感染时,应组织和协调CSSD及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对新建和改建或扩建方案进行卫生学审议,对清洗消毒灭菌设备的配置与质量指标提出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