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管理科工作制度 1. 在院长及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工作。 2. 负责拟定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提交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审定后,组织实施;负责拟定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并督促执行。 3. 定期开展现患率及前瞻性调查,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高危人群、高危因素及多重耐药菌的目标性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对工作进行持续改进。 4. 每季度对重点部门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每半年对全院紫外线灯强度进行一次监测。 5. 每月对全院医院感染管理进行一次综合质量考核,其结果与科室绩效考核挂钩。 6. 经常深入科室了解情况,协调科室间医院感染各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 发生医院感染暴发流行时,及时向院长、业务副院长以及相关卫生行政部门请示报告;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采样和流调,分析原因,迅速采取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 8. 对购入消毒药械、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严把准入关,不合格产品严禁进入医院。对其储存、使用及使用后的处理进行监督。 9. 对重点科室、重点部位及多重耐药菌定期进行监测,并将医院感染监测信息反馈到科室,对临床抗菌药物的应用、消毒隔离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 10. 认真落实医院感染的教育培训计划,不断强化医务人员的无菌观念,提高无菌技术操作水平;加强医院感染诊断的培训,提高感染病例的鉴别和上报率。 11. 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定期对全院各科室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12. 加强传染病管理,预防和控制其在医院内的传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