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以正视他:关于上海医院火灾转移病人,谴责不良媒体
本报讯 (记者伍君仪、饶贞 通讯员胡颖仪、银春林)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三院的手术室大火导致正在手术的患者丧命,无疑给医院敲响了警钟。市内一些专业人士表示在任何情况下都应把患者利益放在第一位。
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麻醉科主任曹阳介绍,手术室本来就是一个风险比较高的地方,可燃易爆气体很多。有条件的医院可以装上诸如防止危险气体蔓延闸门之类的安全设施。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门诊部主任杨槐说,病人在麻醉的情况下如确需撤离手术室,医生可将病人抬至活动病床,再将病人一起带离火灾现场。
曹阳称,如果是做全麻手术,病人的体腔已经被切开,出现火灾等紧急情况,麻醉医生可用药物增强病人的生命体征,外科医生给病人止血并加压包扎伤口,护士管理好给病人的输液通道,工人推车将病人转移,其间备用的呼吸气囊可以维持病人5~10分钟的呼吸。如果病人的情况危重还是很难操作,要看具体情况。一般情况下,经过训练的医生可以在2~5分钟之内把病人从手术台上转移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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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ollosword:
我想请问广州红会医院麻醉科曹阳医生几个问题:
1、“如果是做全麻手术,病人的体腔已经被切开,出现火灾等紧急情况,麻醉医生可用药物增强病人的生命体征,外科医生给病人止血并加压包扎伤口,护士管理好给病人的输液通道,工人推车将病人转移而且”,你们医院麻醉科手术室,在火灾现场、浓烟滚滚中,不但无法睁眼,连人都无法站立、只能遵着的情况下,你这种说法,是你的假设想象,还是你切实具有这种能力?
你能否在适当的场合演示一回,向你的同行们、向公众演示,现场不要火、也不要浓烟,你就完成你所说的操作过程:你无法站立,但是你继续进行那种手术操作;你只能遵着,但你要完成手术野的那个处理;你睁不开眼,但你应完成那种麻醉护理操作。
2、我想了解,你们医院的无菌手术室管理规范,进行无菌手术操作的手术室,允许放置“活动病床”,而且一直是这样?或者,不放在手术间,而是放置在手术间外的无菌区走廊?据我所知,“活动病床”,不能放在手术室,甚至手术室外的半无菌区也不能放,那个东西在病房里、不在手术室。
3、你所说,“一般情况下”,是指正常状况无火无烟的“一般情况”,还是指的火灾现场、浓烟滚滚、人都无法站立、只能遵着的“一般情况下”?
4、你所说的,“经过训练”,是指的什么训练?是指正常手术状况下的训练,还是指的火灾现场、浓烟滚滚、人都无法站立、只能遵着状况下的训练?如果是后者,请问,你有过这种训练,或者世界上有哪位麻醉医生,有过这种训练?
如果是指无火无烟的正常状况下,那要问,为什么要把正常手术环境状况下的经过,去要求火灾现场、浓烟滚滚、人都无法站立、只能遵着的情况?
5、你所说“2~5分钟”,你作为专业人士、尤其是麻醉专业的高级医师应该了解,请问,浓烟中人被呛死和被窒息,一般是多长时间?我查阅到的知识,呛死不到一分钟,三分钟将窒息,目前的火灾中死亡的绝大多数是呛死和窒息死亡,去年上海导致49人死亡的火灾中80%都是死于浓烟窒息。曹阳医生有什么依据说,“2~5分钟”,不但确保自己安全不呛不窒息、而且还能“麻醉医生可用药物增强病人的生命体征,外科医生给病人止血并加压包扎伤口,护士管理好给病人的输液通道,工人推车将病人转移”?你是基于你所掌握的科学知识,还是火灾救援手册,还是医学文献,还是仅仅你个人的想象?
以上疑问,想了解,记者的那些描述,确实是曹阳医生的个人意见,或者是记者的加工。我以为,任何医生都有发表意见的权力,都有接受记者采访的权力,但是,你发表的专业意见必须符合专业,应当是基于科学技术知识,言必有据,而不能是想象和假设,不应误导。但是《医院回应手术室起火病人死亡 病人不适合移动》中的描述,完全与专业不符,全部是想象、假设、甚至杜撰,手术室没有“活动病床”,浓烟滚滚无法站立的情况下谁也无法完成那种手术麻醉护理操作,浓烟中“2~5分钟”自己都将不保更别说救人,更不应把正常情况下的事实给移植到紧急情况,因此怀疑,这是不是另一个无良的“茶水验尿”式采访的翻版?
曹阳医生的回信:
尊敬的朋友:你好!
其实这两天我也在郁闷此篇报道。
现回答您的问题:
首先,我的观点并不是该起火灾事故病人可以在2-5分钟内转移,我在接受电话采访时也反复强调手术室起火后火势很快蔓延,加之易燃气体助燃,应该在1、2分钟内失去救援机会。所以医生能够脱身已属万幸!
问题1,我的回答前提是如果有5-7分钟的时间,医务人员可以完成上述救援,但必须是火势、烟雾没有蔓延到危及医务人员的生命!
问题2,所有的手术室都配备有病人转运床,手术时放在半清洁区域,备病人转运,应该在1分钟内可以拉入手术室。
问题3,一般情况是指日常的行为规范要求手术室医务人员具备的应激能力,当然如果处在浓烟大火之中,任何人都无法完成救援,我们不是超人!哈哈。
问题4,其实这问题同上,我指的经过训练是针对手术室特殊环境下,医院具备的应激预案及其训练,我还说道比如发生汶川地震一类突发事件,医务人员应该根据情况采取紧急措施。但据报道当时处于停电及浓烟状况,所以准备的预案实际可能根本无法实施。
问题5,我说过,手术室是高危燃爆环境,发生危险必定迅猛,一般在1-2分钟内会失去救援机会。而我说的上述救援一般需要5-7分钟的正常救援(指还没有危及到救援人员生命)时间。并没有说2-5分钟可以完成,可能美军特种部队可以,但我们不能要求普通医生做到。
我开始说了,我看过报道也很郁闷,我上述的观点都是有前提的,但不知道为什么发表出来的竟然是这样。
谢谢你的关注。
其实近来一直思考医患关系的问题,医患关系处在前所未有的紧张状态,甚原因何在。
一个社会群体已经发生了根源性的不信任,势必产生矛盾。
由于不信任,病人试图自己去解读医学问题,自己去把关,医生因为可能的不信任而行事谨慎,不敢作为。比如我们使用的麻醉药品,说明书明确表示为剧毒,可能一个药物在半分钟前使用是正确的,半分钟后使用就是错误的,这一点有一定的医学知识的人都能够理解。如果我们的医生当他还在思考能不能用以及可能承担的风险时,或许机会已经错过了,这个过程其实同火灾救援一样,是一个专业问题中可能掺杂了社会问题,旁观者可能无法甄别清楚,甚至同行都不能,因为他不在现场。如果给予医生充分的信任及理解,医生可能会更准确的判断情况,正确处置,病人的生命权才能得到最大的保护。
医生的天职是救人,入行第一天所学习和遵从的就是尊重生命的希波克拉底誓言。我也想呼吁大家正视一个事实:火灾发生时(晚间10点),当大部分人都已经在家与家人团聚,共享天伦了,6名医务人员还在为病人操劳,这是不争的事实,他们是在救人而不是杀人,不应该像一些人说的一样,是丧失医德、是跑跑,甚至是犯罪。
中国古代开始把医生称为“大夫”,既有责任也有义务和信任。也希望像您这样的有识之士能够多一些了解、信任、宽容、宣传,将心比心,我们的社会才可能真正和谐。而不是发现矛盾、找准焦点、剥茧抽丝、穷追不舍。
再次感谢您的置疑。
顺祝
秋安!
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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