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凡事看开

医疗废物转移联单保存几年?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6-19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能查到的最新规定《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数据应当在信息系统中至少保存十年。
  因特殊原因无法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的,可以先使用纸质转移联单,并于转移活动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在信息系统中补录电子转移联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