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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楚 发表于 2012-12-3 11:51
卫生部2009年发布的CSSD管理规范:9.6 包装材料:包括硬质容器、一次性医用皱纹纸、纸塑袋、纸袋、纺织品、 ...
我认为管理员此项建议出发点是好的,可惜个人感觉好像逻辑有所缺憾。
举个例子,WS310.1-2009中的9.2款提到,消毒剂应选择取得卫生部颁发卫生许可批件的安全、低毒、高效的消毒剂,但我们知道近两年政府连续出台了多个消毒剂的标准,包括含氯消毒剂、戊二醛等消毒剂均已出台了国家标准,所以,象含氯消毒剂、戊二醛消毒剂应以符合国标为首要条件,而非卫生许可批件,况且卫生部也不再对上述消毒产品颁发卫生许可批件,所以此项明确要求反而不再与时俱进。
而象9.6条款的说法显然更科学,即符合GB19633即可,至于管理员所要求的明确证件要求,应属我们对国家标准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所致。
我认为,此条款并无不妥,包装材料提供商要想证明自己的产品符合GB19633,那就要提出相关证件来证实产品符合GB19633,至于证件的类型,可以是质监局的认可批件,也可以是有关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只要是具有法律效率的证件,不是伪造的,就因认可其产品符合GB19633,医疗机构可以使用,而完全不必操心其质量问题(当然,慎重一点更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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