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彩色的风 于 2010-4-26 11:08 编辑
我觉得引产的钱和火化胎体的钱是两码事哈.引产妇为什么不能自付这笔费用?孩子是她的,不是医院的,医院只是在合法的条件下满足她的要求,为她用医疗技术把胎儿引产下来,不管是什么原因导致她去引产,引产下来的孩子也不是医院的孩子,只要不是医院原因造成的引产,医院就没有义务为胎儿的后事付费,
如果这样也行得通,那住院病死的人都不用自己花钱了,都医院来处理后事了,因为他们是在医院死掉的.生孩子娩出的胎盘都是产妇的私人物品,胎儿引产下来了却变成医院的物品了,讲不通哈.所以家属有义务为这个引产下的胎儿的处理买单.如果这费用也要医院出,没道理.即使出,最终这笔钱也会算到引产妇的帐上.这要一规定,再跟殡仪管打个招呼,他们说多少钱就多少钱,再说,国家对此应该也有个定价的哈.医院在费用上也就有据可依,谈起钱来才不伤感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