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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原则(一) 诊断为细菌、衣原体、支原体、立克次体、真菌等所致的感染性疾病时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包括临床初步诊断和病原学诊断。住院病人抗菌药物使用率,三级医院力争控制在 65% 以下,二级医院力争控制在 50% 以下。
(二) 力求做到有样必采,住院病人有样可采送检率力争达到60%以上,并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以期获得用药的科学依据。
病原学检验标本收集的要求尿液:新鲜中段尿,离心沉淀部分进行培养
胸水、腹水和关节腔积液:肝素抗凝
下呼吸道标本:清晨、新鲜的痰或支气管肺泡灌洗液。推荐3次以上痰标本送检和培养。经皮针吸活检技术
脓:不用拭子,用无菌注射器抽吸,注意收集颗粒
骨髓:3~5ml
组织:放入灭菌生理盐水中
血真菌培养(每次20ml,每日2次,共2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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