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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icchina

强烈推荐:台湾医院感染管理质量评价-医学中心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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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3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错能改,还是好孩子啊!!!(灌水哈):lol :lol :lol :lol
会议已经结束啦!请楚楚斑竹将好的/新的会议精神上传让我们学习一下如何????:lol :lol :lol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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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3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柳版可以对别的版主负责的板块进行操作吗?如果是这样,那不是乱套了!我这里就不显示其他板块的操作界面,你教教我如何做,我可以先到口腔科的版面上实习一下!;P ;P

还是楚楚好!说了就改,动作之迅速反应之敏捷令人咂舌!像你学习!: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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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5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感染质评

医院评鉴评量表.doc看了,确实对我们工作有帮助,实用性很强。有很好的可操作性。但要达到目标肯定需要我们大家努力。每年实实在在的解决几件事,让大家看到並真正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及产生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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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5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5 一枝梅 的帖子

等忙过这一段时间了再给大家上传哈!别急!你瞧瞧,我们女人多不容易啊,事业、家庭、版主三不误!有人抗议说自从我当了版主以后,他们的生活质量就下降啦!唉,“当权者”的话不能不听啊,否则后果很惨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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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0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0 rivulet992008 的帖子

客气撒!大家都是来相互学习的!欢迎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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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1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胡教授带来的新信息,技术含量很高,值得细细研读和体会。:look :look :l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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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1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点击( 医院评鉴评量表.doc )我的网页就自动关闭,象掉线一样,没法下载啊,哪位高手指点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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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1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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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1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4 meifang 的帖子

我刚刚试过了,可以正常查看,是否您的网络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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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1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网络问题,不停地掉。。谢谢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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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1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网络问题,不停地掉。。谢谢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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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5 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看到

我怎么看不到啊,教教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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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5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8 枫叶 的帖子

感管组评量表说明如下:
1.本组成绩原始总分为110分。
2.本组成绩由委员评分后缴回本会,再由本会作成绩之加权处理,并以加权后的成绩来确认是否符合合格标准。
合格标准:
1.医院评鉴感管组未达最低标准八十分,即评定为不合格。
2.医院评鉴及教学医院评鉴两者成绩总分均须达八十五分。
3.医院评鉴总分达八十五分,但有以下情形者即为不合格:
(1)两组成绩未达八十五分,其中一组为内科组、外科组。
(2)任三组成绩未达八十五分。
(3)内科组、外科组任一组成绩未达八十分。
(4)其余各组任一组成绩未达最低标准六十分。

若您已充分了解上述说明,请于右方画线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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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5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次评鉴建议事项办理情形、数据表之填写详细正确度及卫生局平时评核之结果。
一、医院应设立感染管制相关组织,并有合格且足够之感染管制医护人员进行感染管制作业。
1.1应设感染管制委员会,至少每二个月开会一次(疫情发生时,至少每周开会一次)并有纪录(至少保存三年),委员出席率至少达75%,议决事项均照会相关单位协助执行。
1.2感染管制委员会之成员至少应包含:
主任委员:应为医师,且为院长或副院长之职务,并具传染病学、微生五、医院应配合卫生署政策对传染病进行监测、通报及防治工作。
5.1有专职人员负责传染病之通报并主动与当地卫生机关连系,并依规定将相关传染病或新兴传染疾病(如SARS)之统计资料呈报卫生主管机关。       
5.2法定传染病报告时效(医师报告日至卫生局收到日)、是否违规发布疫情。       
5.3应依规定完成症候群通报及症候群通报数据之完整性。       
5.4采集检体应合乎规定及时效性。        (5分)
1.法定传染病之检体采集。               
2.症候群之检体采集。               
5.5通报体系人员应持续接受相关之在职训练。               
5.6医护人员对法定传染病通报的认识。       
5.7对传染性或新兴传染疾病(如SARS)病人应有合适之隔离办法及动线规划,并确实执行。       
六、其它经疾病管制局感染控制查核之规定事项。        (10分)       
6.1医院应配合政策进行院内全体员工(含外包工作人员)健康及体温监测,并订有相关措施及作业流程。               
6.2医院应有发烧筛检及发烧病人处理原则。
1.医院视实际需要设置发烧筛检站(中心)。
2.医院应订有发烧筛检及发烧病人处理之标准作业程序(SOP),并确实执行。
3急诊检伤分类对新兴传疾病病人(如不明原因发烧或疑似SARS病人)管制及隔离措施完善,并具有专属动线将病人移至具有防护措施之专属诊间就诊,并移至独立空间隔离治疗或观察。       
6.3医院应有陪病与探病管理措施。
1.医院应订有陪病及探病之原则或管理之标准作业流程,且确实执行。
2.医院应订有传染病或新兴传染病(如SARS)疫情流行期间之陪病及探病之相关措施或办法。        
6.4医院应建立院内集体感染事件发生时之危机处理流程及接触者追踪列管机制。       
6.5医院应依疾病管制局建议使用适当防护具,且建立院内工作人员防护装备物资储备管理与查核机制,并为大规模感染事件发生所需卫材预作储备一个月以上安全存量。
6.6医院感染管制委员会应经常查询或获取国际最新新兴传染疾病(如SARS)之疫情数据,并将讯息传达予医院相关单位。

[ 本帖最后由 楚楚 于 2007-6-25 22:0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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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5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医学中心评鉴评量表感染管制组附表:
2.1.2洗手设备:
(一)各隔离室及各医疗单位均设洗手台。
(二)位置便利可及。
(三)在诊察室或作侵入性技术的检查室(如心导管、内镜室)应设洗手台。
(四)洗手台之环境及擦手纸之配备,应避免潮湿为原则。
(五)块状肥皂应设于网架上(液态皂在用完后,应先清洗容器,再装入新鲜之肥皂液)。
(六)水龙头的开关应以感应式或膝肘控制。
(七)医护人员是否有良好的洗手习惯及正确的洗手方式
2.1.3空间配置及通风空调设施:
(一)空间配置:
1.应设呼吸道隔离病房(如设置标准)。
2.手术室之中央核心应为洁净区,外围为污染区,中间应隔以缓冲区。
3.供应中心之设置,应方便各末端使用单位,并避免人员出入交通频繁之所在。
4.供应中心污物回收处理区应与消毒灭菌后之洁净贮存区确实分隔。
5.所有加护病房及隔离病房之所在应避免设于交通频繁之孔道。
6.所有病房内应设有明确分离之污物间。
(二)通风空调设施:
1.在洁净区、如手术室、产房、新生儿病房、供应中心之洁净贮存区,应保持24小时正压,流动气流则应保持由上往下之方向。
2.在污染区或有感染性悬浮物之房间,或产生异味之区域,如隔离病房、麻醉室、微生物室、供应中心之污物处理区,应以负压通风系统将空气抽至户外,不得再进入空调循环。
3.得由外界补充新鲜空气之区域,每小时应有2-3回以上之空气交换。在洁净地区通气管道加上高效能滤网(HEPA)者,每小时换气回数应在5-10回以上。
4.中央系统之外气入口(进气口),应远离各排气口7.62 m以上,其底部至少离地1.83 m以上,如果进气口设于屋顶,应高出屋顶0.91 m以上,室内之风口或排气口至少应高于地板7.6 cm以上。
5.通风空调维护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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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5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传染病隔离治疗医院指定办法
中华民国九十年六月十一日行政院卫生署
卫署疾管字第0九000三八九三九号公告修正
隔离病房种类及设置标准
(一)特殊隔离病房之标准
适用传染病         隔离设施标准         安全装置         操作需求        废弃物处理         说明
鼠疫、伊波拉病毒出血热、炭疽病及其它传染病或新感染症等。
1.独立建筑物或隔离区。
2.每一病床应有独立特殊负压隔离帐装置。
3.负压压差达2.5mmH2O,且通风系统每小时换气6至12次。
4.空调系统,独立设置,排气管应装置高效滤网 (HEPA),并定期维护,且排气孔须高于建筑物之循环气层(air recirculation zone)。
5.病室应设置专用盥洗室,采用脚踏式或自动感应水龙头开关,且所产生之废水应予消毒后,始可排放。
6.设置明确区隔之污物间及相关医疗废弃物之消毒设备。       
1.高温高压蒸气灭菌器。
2.熏蒸器。
3.具备生物安全 三级操作柜。
4.贮存、消毒及外运废弃物之装置。
5.紧急供电设备。
6.紫外线灯。        
穿着全身充气之正压防护衣(面罩、手套)或面罩(有呼吸保护装置)及隔离衣。
1.医疗事业废水及污水之处理及排放,以化学品消毒后,再依水污染防治法及相关规定处理。
2.医疗事业废弃物之清理,应先经高压灭菌处理后,再依废弃物清理法及其相关规定处理。
高效滤网(HEPA)系指可滤除99.97%直径大于0.3微米的微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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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5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胡教授上传的资料是一个表格式的,我转化成文本格式,直接贴在这儿,或许就可以直接看见了。其实胡教授上传的资料我试过了,不需要什么特殊软件直接就可以看,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网友说看不见。我编辑了一下,但有些信息没有留下来,如分值,有点面目全非的感觉,不要告诉胡教授哦,否则他要气得半死!: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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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3 楚楚 的帖子

辛苦你了!:cry :c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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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5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资料很受启发,同时也看到了我们大陆的制度规范制订与其之差距。呼吁专家们,为我国的医院感染控制事业做一些实事吧,尽快出台医院感染管理办法配套的要求或指南,不要再让热心于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人们茫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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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6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用  多谢
:ff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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