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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WS/T 311-2009 ,2009-04-01 发布,2009-12-01 实施
28. 什么叫手卫生?
手卫生为医务人员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
29. 洗手七步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1)掌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搓擦;
(2)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搓擦,交替进行;
(3)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沿指缝相互搓擦;
(4) 一手握另一手大拇指旋转搓擦,交替进行;
(5)弯曲手指使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6)将5个手指尖并拢在另一手掌心搓揉,交替进行。
(7)洗手腕。
30. 洗手与卫生手消毒的原则是什么?
①当手部有血液或其他体液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用肥皂(皂液)和流动水洗手。
②手部没有肉眼可见污染时,宜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31. 哪些情况下,医务人员应选择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
①直接接触每个患者前后,从同一患者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
②接触患者粘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等之后。
③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
④进行无菌操作、接触清洁、无菌物品之前¬。
⑤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及物品后。
⑥处理药物或配餐前。
32. 医务人员在哪些情况时应先洗手,然后进行卫生手消毒?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
(2)直接为传染病患者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患者污物之后。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
卫通〔2009〕4号,200.3.2发布,2009.9.1实施
33.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危害预防的最有效措施是什么?
尽量完全消除工作场所的危害,如尽量少用锐器或针具,取消所有不必要的注射,消除毛巾挂钩等不必要的锐器,以及采用无针系统进行静脉注射。
34. 什么是标准预防?
答:标准预防即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接触这些物质时都需要进行隔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其基本特点为:
(1)既要防止血液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液性疾病的传播。
(2)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要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3)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微粒隔离
35. 医疗机构标准预防的要求包括哪些?
①配置洗手和洗眼设施;②使用适宜的个人防护用品;③合理安置病人;④制定并遵守环境操作规程,包括医疗废物处理、工作场所的清理清洁和被服清洁;⑤对锐器进行适当的处理和处置;⑥制定适宜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操作规程;⑦保障生物标本的处理与运送安全;⑧配备相应的医疗卫生设备并定期进行清洗、运输和维护。
36. 什么是安全注射?
指注射不伤及接受者和提供者,并且保障所产生的废物不对社会造成危害,因此要确保提供安全注射所需要的条件,并坚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7. 实现安全注射的措施有哪些?
(1)改善病人和医护人员的行为,降低过度注射,保障注射安全。
(2)提供安全注射装置和容器。
(3)锐器废物管理。
《关于加强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通知》
卫办医发〔2008〕130号,2008.8.27发布并实施
38. 卫生部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哪些耐药菌加强目标性监测?
加强对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耐万古霉素肠球菌(VRE)、产超广谱β-内酰胺酶(ESBLs)的细菌和多重耐药的鲍曼不动杆菌等实施目标性监测。
39. 预防和控制多重耐药菌传播的措施有哪些?
①加强医务人员手卫生。②严格实施隔离措施,必须进行接触隔离,医生要下床边隔离医嘱,护士在床牌上挂接触隔离标识。首选单间隔离,也可以将同类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或者定植患者安置在同一房间。不能将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或者定植患者与气管插管、深静脉留置导管、有开放伤口或者免疫功能抑制患者安置在同一房间。③ 切实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④ 加强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卫生洁具、医疗护理物品单独使用 。⑤ 加强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⑥ 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卫生部发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1部分:管理规范>等6项卫生行业标准通告》
卫通〔2009〕10号,2009.4.1发布,2009.12.1实施
40. 医疗机构对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消毒灭菌如何管理?
应采取集中管理的方式,对所有需要消毒或灭菌后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由CSSD回收,集中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
41. 外来医疗器械如何处理?
由中心供应室统一清洗、消毒、灭菌。
42. 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
(1)朊毒体污染的处理流程
1)疑似或确诊朊毒体感染的病人宜选用一次性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进行双层密闭封装焚烧处理。
2)可重复使用的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应先浸泡于lmol/ L氢氧化钠溶液内作用60min,再按照本标准 5.3~5.8进行处理,压力蒸汽灭菌应选用134℃~138℃,18min或132℃,30min,或121℃ ,60min。
3)注意事项:①使用的清洁剂、消毒剂应每次更换;②每次处理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消毒清洗器具,更换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洗手和手消毒。
(2)气性坏疽污染的处理流程应符合《消毒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应先采用含氯或含溴消毒剂1OOOmg/L~2OOOmg/L浸泡30min~45min后,有明显污染物时应采用含氯消毒剂5OOOmg/L~10000mg/L浸泡至少60min后,再按照本标准5.3~5.8进行处理。
(3)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处理应符合国家当时发布的规定要求。
43.何谓职业暴露?职业暴露的途径有哪些?
答: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断、治疗、护理、预防、检验等工作中,意外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黏膜,或被用于病人的锐器如针头、刀片及其他利器刺伤皮肤,有可能被病原体感染的情况。
职业暴露的途径:经皮损伤(针刺、利器损伤)、经黏膜(眼、口、鼻)、经不完整皮肤(裂开、溃疡、擦伤)、长时间接触(完整的皮肤与血液、体液接触≧5分钟)。其中针刺是职业暴露的最主要方式。
44.经血传播性肝炎(HBV、HCV、HDV)的隔离预防措施有哪些?
答: (1)普通病房的住院病人中若有乙肝、丙肝、丁肝病人,应实施床边隔离,床头设有隔离标志,护理、检查、治疗病人后,用皂液流水洗手或手消毒。病人用过的物品(如病床、床上用品、床头柜、餐具、便器)均应彻底消毒。
(2)手术室应设隔离手术间或手术台,产房应设隔离产房和待产室。
(3)操作前后均应用皂液流动水充分清洗双手,操作时戴口罩、手套、护目镜。
(4)各项医疗操作时实行一人一针一管,各种医疗器械及用具尽量采用一次性。可重复使用的要严格消毒灭菌。
(5)对血液污染物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6)医护人员严防利器损伤。
45.医务人员被乙肝病人血液污染的利器刺伤后应采取何种预防措施?
答:应立即局部流水清洗后用0.5%碘伏消毒伤口,并检测HBSAg、抗-HBS,若均为阴性,应立即注射乙肝高价免疫球蛋白200-400IU,并同时于不同部位接种一针乙肝疫苗20ug,于1月和6月后分别接种第2第3针各20ug,第3针疫苗接种后1个月复查。
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
卫医发〔2004〕108号,2004.4.6发布,2004.6.1实施
46.什么是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分几级?
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
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分为三级,分别为:一级暴露、二级暴露、三级暴露。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380号国务院令,2003.6.26发布并实施
47.什么是医疗废物?
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包括使用后医疗用品(如注射器、输液管、棉签、敷料、棉球、纱布、手套等)、使用后一次性医疗器械、各种传染病人用品等。
48.医疗卫生机构是否需要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
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49.医疗废物载运送过程中应注意哪些?
(1)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2) 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3) 禁止邮寄医疗废物。
(4) 禁止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医疗废物。
(5) 有陆路通道的,禁止通过水路运输医疗废物;没有陆路通道必需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的,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方可通过水路运输。
(6) 禁止将医疗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7) 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体上运输医疗废物。
50.对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有何要求?
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51.医疗垃圾分为哪几类?
感染性垃圾、病理性垃圾、化学性垃圾、损伤性垃圾、药物性垃圾。
52.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多少时应进行封口?
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53.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该如何处理呢?
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54.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有什么要求?
(1)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
(2)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3)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4)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5)易于清洁和消毒;
(6)避免阳光直射;
(7)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55.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报告时限是多少?
在48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应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56.医疗垃圾流失该如何处理?
(1)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2)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按照应急方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3)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4)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5)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6)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
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57.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处置人员要做好哪些职业安全防护?
根据接触医疗废物种类及风险大小的不同,采取适宜、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机构内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办医发[2005]292号,2005.12.28实施
58.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是否属于医疗废物?
根据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规定,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不论是否剪除针头,是否被病人体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属于医疗废物,均应作为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59.使用后的输液瓶是否属于医疗废物?
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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