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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25-7-15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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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第六条 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上的医院应当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独立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下的医院应当指定分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部门。
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有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
所以不是看医院级别的,是看医院床位的。
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上的是三级管理:医院感控委员会、感控管理部门、临床与医技科室感控管理小组。
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下的二级管理:医疗机构、临床科室
会议是每年至少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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