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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星火

湖北大冶一医院80多患者因输血感染艾滋病(49楼更新)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21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历史的原因造成的悲剧,也是科技的原因造成的悲剧,更是人为的原因造成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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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怕 感染者近百人”
太可悲了,感染这么多,竟未引起院方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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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流动车采血,若干年后会不会有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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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历史问题。献血法出台后的应该是医院买单,出台以前的应该是政府出面解决。有些不是院感科能控制得了的!想想自己科室说话的力度有多大吧。去年的四起院感事件,足够说明院感工作做的好与坏了!有些与科室工作有关,更多的应该是医院领导重视问题!重视效益的时候,对于只投入不产出的院感科,应该放在什么地位,怎么掌握二者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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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可怕了!这些老百姓太可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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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早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就不会有现在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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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是1998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如果此前发生的,要轻得多。如果此后, ...
icchina 发表于 2010-1-20 08:55



    icchina版主说的太正确了,1998年后仍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造成感染血源性传播疾病的,就应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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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官方回应:湖北80多患者因输血感染艾滋病系12年前医疗意外

2010年01月21日13:51  

  人民网武汉1月21日电 (记者田豆豆)20日,新浪网等网站纷纷转载了“湖北大冶一医院80多例患者因输血感染艾滋病”报道,引起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该市主要领导在第一时间召开紧急会议,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熊志红为组长的协调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大冶市疾控部门介绍,报道中的艾滋病患者因输血感染艾滋病,是发生在12年前的医疗意外。其主要原因是1995年前后,该市部分贫困农民到邻省进行有偿供血浆感染,这部分供血浆者回到当地医疗机构提供血源,造成了部分病人因受血感染。网上报道的患者是武汉市江夏区人,于1997年因车祸输血感染,已达12年之久。目前,大冶市已与患者所在地政府取得联系,并与患者初步达成善后处理意见。

  目前所发现感染的艾滋病例,均在《献血法》出台前发生。《献血法》出台后,该市临床用血全部来自黄石中心血站,未再出现因受血而感染的病例。

  据悉,大冶市是全国首批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也是全球基金艾滋病防治项目县(市)。2000年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以来,该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市长为主任,29个政府职能部门为成员的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免除艾滋病家庭子女九年义务教育的学杂费和课本费,将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属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艾滋病贫困家庭纳入低保救助对象,每年春节市政府为每名艾滋病人送去500元慰问金。从2005年起,市财政每年投入20万元作为艾滋病防控工作专项经费,每年安排200万元用于临床受血感染艾滋病纠纷的赔付。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赞助、个人捐资”的原则,市财政每年安排10万元用于艾滋病救助基金的引导资金,2005年共募捐专项资金60余万元,主要用于改善他们生存环境,帮助开展生产自救,以及艾滋孤儿、孤老的生活救助,补贴病人抗病毒治疗和机会性感染治疗及子女入学费用,实施临终关怀。同时,在全国率先实施了“一对一”帮扶活动,由副科级以上单位帮扶一个贫困艾滋病家庭,其成功经验得到了国家、省有关部门的肯定。

  在对艾滋病人实行帮扶救助政策的同时,大冶市对艾滋病实施综合防治,以项目管理为支持,以部门合作为依托,以机制建设为基础,以查防救治为主线,以行为干预为重点,以阻断传播为目的,认真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积极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工作机制,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08年被评为全国优秀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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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其主要原因是1995年前后,该市部分贫困农民到邻省进行有偿供血浆感染,这部分供血浆者回到当地医疗机构提供血源,造成了部分病人因受血感染。被感染不只是大治的供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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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zhangfh
为什么自采血屡禁不止呢?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到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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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1# zhangfh

不是规定要检测冰箱内壁吗?还有医务人员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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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可怕了!这些老百姓太可怜了,应该政府出面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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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2# 沧海一粟


    是啊,感控在血液管理上不可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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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艾滋病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我同时兼管传染病报告,每个月都有很多例HIV阳性病例,原来的病例大部分是年龄偏大的,现在向年轻的发展。我们医院还有医护人员在为HIV病人穿刺时刺伤自己。我说这些话的意思是希望大家乃至全社会对HIV引起足够的重视,我们身边无时不刻存在HIV暴露,医务人员特别要保护好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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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5# ljxshr


    不排除隐性感染?也可能有免疫力?导致不发病因素很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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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事情不是医院能解决的.也不是医院不重视感染控制,具体国情放在那里,血源不足.如果当时病人急需用血,反之就会死亡.那么,没有血站供应的血时就让其由于无血而死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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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高度赞成柳班的意见。很多东西应该拿出详细的规范,下面才具有操作性。有规范,不执行,是执行单位如医疗机构的事情。现在很多情况是没规范,出事后,几个专家的意见差不多就是规范。一旦在法庭上举着伟男该,就缺乏可采信的证据材料。有规范,严格执行,其实也是多医疗机构最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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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存在着一定的责任,但是政府也存在责任,所以政府应该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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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科室设置、准入制度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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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对当时接受输血的患者进行摸底排查,而不是等患者来祈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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