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13# 沧浪之水
说的太好了。您的帖子虽然已经过了2年多,仍然给人以警示。
是啊,社会的文明程度在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在提高,我们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也要跟上啊。作为医务人员:我认为只要遵守规章制度,即使有医疗事故也是技术性医疗事故。只要我们能拿出没有过错的证据,我们又怕什么呢?即使发送医院感染。君不见医疗事故还是责任事故多也。吃五谷都要生病的,作为病人或家属,我们想得到最好的服务,起码是期望按照规矩给我们提供的服务吧。正因为医院不能按照正常的规范给病人提供基本的服务,所以才有了托熟人找关系送红包等等不正常的现象。作为院感人,我认为:我们的任务是做好各环节的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危险因素,及时告知提醒临床科室,及时进行环节危险因素控制。发现不了问题是我们的水平问题,发现的问题不说是我们的责任问题,说了临床不做,那就谁不做是谁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