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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注射相关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发文机构是“中华护理学会”。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医院隔离技术标准(WS/T 311—2023)》则规定如下:
6.6 帽子的使用
6.6.1 应能够遮盖全部头发,分为布质帽子和一次性帽子。
6.6.2 进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污染区、保护性隔离区域、洁净医疗用房等应戴帽子。
6.6.3 被患者体液(血液、组织液等)、分泌物等污染时,应立即更换。
6.6.4 布质帽子应保持清洁,每次或每天更换与清洁。
6.6.5 一次性帽子应一次性使用。
从发文机构来看,是否应该执行《医院隔离技术标准(WS/T 311—2023)》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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