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处置预案 (一)处置工作原则 处置过程实行调查与控制措施同步进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新冠肺炎医院感染暴发的扩大化。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书记 副组长:主管副院长 其他副院长 成 员:院感科、医务部、护理部、公卫科、检验科、药学部、设备科、总务科、保卫科等负责人 发生新冠肺炎病例科室主任及护士长 职责: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组织、协调封闭楼层等应急处置工作。对新冠肺炎院内感染事件成立与否做出最终判断。决定本预案是否启动和是否终止。研究并制定新冠肺炎院感事件时的楼层封闭式隔离控制措施。负责对外信息发布。按规定向卫健局及疾控中心报告。 2、医疗救治领导小组 组 长:分管医疗副院长 副组长:医务部长 成 员:新冠肺炎诊疗院内专家组 各科室主任 发生科室医生 党员先锋队医生 职 责:负责对疑似病例进行会诊、讨论,有关的标本采集,明确诊断并积极进行救治或转运;负责对本预案的启动及终止提出建议。调度各科医疗卫生技术力量,保障发生科室其他病员救治工作开展。负责病人分流转运及转运途中医疗监护,做好发生科室其他病员和家属集中隔离解释和情绪疏导,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根据事态发展及调查结果完善诊疗方案。 3、流调及消杀小组 组 长:公卫科长 小组成员:公卫科其他成员 感染发生科室主任及护士长 消杀人员 职 责:负责组织或协助市疾控中心对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包括对感染病例基本信息、发病与就诊、危险因素与暴露史、密切接触者、实验室检测等信息进行调查、收集、整理和报告,发现和管理密切接触者。指导消杀人员正确实施消杀工作。 4、院感防控小组 组 长:院感科长 小组成员:院感科其他成员 各科室感控小组 职 责:负责对发生新冠院内感染科室楼层(本楼层和/或相邻楼层)封闭进行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规划,使其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负责对密切接触者转运至集中医学观察点进行防护指导;同时对封闭病区内工作人员(包括医务人员、消杀人员、保洁人员等)进行防护知识培训,指导正确穿、脱防护用品,督导医疗废物、医用织物的正确处置和标本采集及运送过程中职业防护等,防范院内交叉感染。 5、消毒隔离护理小组 组 长:护理部主任 小组成员:护理部其他成员 各科室护士长 物业经理 职 责:负责调度护理人员完成隔离病区其他病员的正常治疗和护理工作,督导隔离病区护理人员做好环境、物表、仪器设备清洁消毒工作,以及病区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置,各项医疗器材、消毒物品的准备,确保护理工作高效、规范、有序的运行。 6、后勤保障组 组 长: 分管后勤副院长、财务总监 小组成员:药学部、设备科、总务科、保卫科等负责人 物业公司负责人 职 责:负责病区封闭隔离时建筑布局紧急改造,提供隔离应急物资,包括药品、器械、消毒药械、个人防护物品,隔离区食品和生活用品准备,保障医院水、电正常供应等,提供保卫工作,在接到封闭楼层指示后,设备科、总务科、药剂科应在4小时内立即对医疗设备、防护用品、药品、消毒药械等进行库存检查、质量检修,根据库存状况及领导小组的进一步安排,进行紧急采购,以保障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督导保洁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环境清洁消毒工作、医疗废物转运和标本院内转运等工作。 (三)应急处置具体措施 1、报告程序 非隔离病区应提高敏感性,每天对医务人员、工勤人员、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进行体温监测,一旦发现疑似新冠肺炎感染者(医务人员、工勤人员、患者、陪护等),应立即报告医务部和院感科,并将感染人员转入科室应急隔离病室,需治疗患者应指定专人按二级防护(进行咽拭子采样或其他侵入性操作应按三级防护)要求着装后进行诊疗与护理,限制无关医务人员的出入。患者需外出检查时提前通知检查科室相关人员穿戴防护用品,并由专人着二级防护(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隔离衣、护目镜或面屏等),按照规定线路带领到检查科室完成相关检查。医务部及时组织院内、外专家会诊,疾控中心进行核酸检测,确保“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避免出现重症患者。 2、启动预案 经专家会诊后,一旦确定为高度疑似院内感染新冠肺炎,按照规定将感染者转至市人民医院治疗,科室负责人立即电话上报院感科办公室,院感科科长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启动本预案并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根据病员量研究并制定所在科室楼层封闭式隔离控制措施。 (1)向社会发布公告,该科室暂停接收病员,并向所在科室其他病员及陪护、工作人员做好疏导工作,封闭隔离期间不得外出,拒绝来访,关闭楼层所有通道和电梯,仅保留一台工作人员刷卡电梯。 (2)由公卫科协助市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人数,并将密切接触的工作人员、符合出院条件的患者及其陪护人员转至集中医学留观点进行隔离观察,建议对所有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检测。 (3)对科室病员和家属实行分类隔离,若病员数量少,在本楼层能达到将密切接触病员和陪护安置在一侧区域,且符合单人单间(原则上不留陪护,若病情所需,则留一名与病员接触最为密切的陪护)的隔离要求,其他非密切接触的患者和家属以原病房为单位隔离在另一侧病区,则只需封闭所在科室楼层;如果病员数量多,则再腾空临近楼层,将属于密切接触的病员和陪护与非密切接触者分楼层安置,隔离观察时间根据疑似患者核酸检测结果而定,隔离期间所有病员、陪护和工作人员的食物、生活用品由医院统一配送。 (4)医院应为本区内所有工作人员提供专门的生活、休息场所,工作人员应执行单人单间居住和分餐制,直至解除隔离。 (5)预案启动后,应急处置各小组应立即组织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确保封楼层隔离措施及时有序进行,并保证所有病员的原发病治疗、护理质量。 (6)在发生的病区内启动零报告制度。由该病区值守医师每天上午11点前将当天区内患者及陪护情况(主要关注是否有发热及其他新冠症状)电话报院感科。 3、消毒、隔离要求 (1)加强病区环境清洁卫生和病房通风,每日开窗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宜30分钟。终末消毒房间可用紫外线照射1小时以上消毒。 (2)地面、物体表面消毒:诊疗设施、设备表面以及床围栏、床头柜、门把手、地面等每日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或喷洒消毒2次,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地面、物表若有明显的血渍等体液污染时,先用吸水材料沾取5000mg/L-1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完全清除污染物,再用 2000mg/L 含氯消毒剂的喷壶对准血渍等沿四周方向向中心喷洒;作用30分钟后用一次性(报废)毛巾清洁,然后将此毛巾作医疗废物处理,做好相关消毒书面记录。 (3)密切接触病人必须安置在单间,非密切接触病人尽量不要安置在多人间,若需安置,应确保床间距大于1米,加强病员及陪护手卫生和咳嗽礼仪宣教,加强与患者及家属的沟通,原则上不探视,病房应关门,陪护必须佩戴口罩,患者病情允许也应佩戴口罩,不得随意出门或在过道活动。 (4)病区内清洁用具严格按照分区标示使用,使用后拖布、抹布应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用清水洗净,晾干备用。 (5)应当尽量选择一次性使用的诊疗用品。必须复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专人专用,重复使用的医疗用品用双层红色垃圾袋盛装,标明“新冠”字样密闭运送至供应室消毒灭菌处理。可采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再按照常规程序进行处理。 (6)留观患者外出检查应戴外科口罩,并由专人按二级防护要求着装护送从专用电梯及路线至检查室,电梯及检查室应及时使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使用轮椅、平车后应及时用 1000mg/L 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7)疑似或确诊病例使用过的床单、被套、枕套等医用织物由护理人员按三级防护要求床旁密闭收集,收集时动作应轻柔,收集后放入双层红色袋,袋外贴上“新冠”字样,通知洗浆房工作人员按二级防护要求着装后单独回收,先使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再用热洗涤方式进行清洗消毒处理;枕芯、被褥、垫絮可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也可用床单元消毒机进行消毒,如有可见的血液体液污染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理。 (8)需采集检验标本时,医务人员应按三级防护要求着装,采集后标本按要求包装、消毒后放入生物安全转运箱密闭运送到检验科进行检测。运送人员和检验人员按二级防护穿戴防护用品。患者留观住院期间检验标本等,安排专人收送,并做好个人防护。设置专门保洁人员、专门后勤保障人员。 (9)封闭病区病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按感染性废物与其产生的医疗垃圾均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分层密闭收集,袋外均匀喷洒1000mg/l含氯消毒液,袋外医疗废物标签用红色笔醒目标注“新冠”,并通知医疗废物回收人员按二级防护着装,单独收集密闭转运到专用房间储存,收集转运时加套一层医疗废物袋。 (10)病区中央空调应停用。如疑有空调系统的污染,请总务科安排空调系统的消毒。 4、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 (1)由院感科对参与诊疗、清洁消毒、医疗废物转运等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培训和监督,使其熟练掌握新冠病毒防控措施和防护用品的正确穿脱。 (2)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a.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 b.各区域制作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图,配置穿衣镜,配备院感专、兼职人员督导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穿脱,防止污染。 (3)关注医务人员健康。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4)每日对工作人员的体温和症状进行监测,如有发热或出现呼吸道症状则立即报告院感科。 5、意外防范措施 1、病人拒绝留观:逐级向科主任、医务科、组长和卫计委报告,并通知保安,暂时单间隔离,直到病人离院。 2、医护人员职业暴露:未做防护时发生体液暴露立即就近冲洗,使用碘伏消毒;接触疑似或确诊患者时若防护用品破损或防护不到位等情况发生暴露,应及时按照流程脱卸防护用品,并禁止与其他人接触;这两种情况都要及时报告科室负责人和院感科,做好职业暴露登记,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隔离观察。发生针刺伤按相应应急处理后上报。 四、预案终止 预案终止应由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疑似病人转归进行判定,原则上疑似病人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后,其密切接触者即可解除隔离;若疑似病人确诊为新冠肺炎感染,其原所在科室所有人员应封闭隔离观察14天,观察期满时,如所有人员无异常情况,可由应急领导小组报市卫健局和市疾控中心后解除隔离(建议进行核酸检测),预案终止,病区进行终末消毒后正常接收病员。 医院感染管理科 2020.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