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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控标准预防措施执行管理制度之环境清洁消毒
依据《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感控标准预防措施执行管理制度》、《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此制度。
一、严格按有关规范要求对本科室诊疗区域的空气、环境和物表(包括诊疗器械、医疗设备、床单元等)表面,以及地面等实施清洁或新风管理,以防控与环境相关感染的发生和传播的要求执行。
二、基本要求。
1、各科室为单位实施环境物表清洁消毒的工作,感控小组人员负责本科室的督查工作。感控科负责进行全院的督查管理工作。
2、明确风险区域物表清洁消毒的基本规范与标准操作流程和监督检查的规定,对此临床科室的感控员需要开展相关的培训。
3、规范开展针对诊疗环境物表清洁消毒过程及效果的监测工作,每季度监测一次。
4、有严格执行感染暴发(疑似暴发)后的环境清洁消毒规定与床单元终末处置流程。
5、总务科对空调通风系统、空气净化系统与医疗用水实施清洁消毒、新风管理和进行监管。
6、感控科负责督查总务科对空调通风系统、空气净化系统与医疗用水实施清洁消毒、新风管理的落实情况。
7、感控科制定执行操作规程并执行监测程序。每季度汇总并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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