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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T 313-2009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3.8 手卫生设施 hand hygiene facilities
用于洗手与手消毒的设施,包括洗手池、水龙头、流动水、清洁剂、干手用品、手消毒剂等。
5 手卫生设施
5.1 洗手与卫生手消毒设施
5.1.1设置流动水洗手设施。
5.1.2手术室、产房、导管室、层流洁净病房、骨髓移植病房、器官移植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母婴室、血液透析病房、烧伤病房、感染疾病科、口腔科、消毒供应中心等重点部门应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在诊疗区域均宜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
注:洗手池、水龙头、流动水、清洁剂、干手用品、手消毒剂的相关要求及外科手消毒设施的要求详见WS/T 313-2009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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