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楼主: icchina

重要通知:计划参加SIFIC优秀会员月月评的会员注意!

   火...  
发表于 2009-9-21 19:34:57 | 查看全部 IP:安徽六安
九月为菊月之星,我可以当菊月之星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22 09:45:17 | 查看全部 IP:贵州遵义
论坛很好,太热闹啦,刚才看了长假用照片记录祖国的倡导,还有奖励。这里对公正、公平、公开的评选更增加了信赖,一定积极发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24 18:02:29 | 查看全部 IP:四川达州
我很赞同!多多发帖,而且发好帖。争取向同行的老师学到更多更新的知识,以便用于工作中,努力,加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24 18:06:34 | 查看全部 IP:河北邯郸
重在参与,参与就是学习,竞争只是一种手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25 10:00:15 | 查看全部 IP:陕西西安
现在来不晚吧!才看到的,重在参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25 15:17:41 | 查看全部 IP:河南
41# niujialan

申请啊!加油啊!这里https://bbs.sific.com.cn/viewthre ... tra=page%3D1icchina已经告诉大家怎样去做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30 22:08:43 | 查看全部 IP:甘肃定西
学习是目的,发帖促交流,好贴是火花,论坛人人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6 00:05:47 | 查看全部 IP:福建漳州
太有创意了,有力的措施是促使论坛保持活力的坚强保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6 10:51:33 | 查看全部 IP:安徽芜湖
41# niujialan


你自己汇总一下自己的帖子,报上去,看看够不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11 13:32:27 | 查看全部 IP:四川成都
硬是整的好隆重哦!呵呵呵,好久没有来了,看来需要多努力向老师们靠近拉近距离哦!:handshake需要得到同仁们的支持和帮助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12 20:28:00 | 查看全部 IP:安徽六安
我努力做位优秀会员!努力!努力!再努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14 11:08:31 | 查看全部 IP:湖北武汉
19# 楚楚


楚班真是有心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1 07:58:35 | 查看全部 IP:上海
这方法很有趣,我会尽力参与的。我认为诚信是做人的根本,无信则不立。我相信大多数人是守信的,当然适当的监控也是必须的,要不然就会破坏公平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8 08:29:02 | 查看全部 IP:福建厦门
这是个好活动,可以积发大家发高质量的贴,实实在在参与讨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31 08:18:53 | 查看全部 IP:福建厦门
很促人上进的评比,我一定好好努力,不拉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31 17:16:10 | 查看全部 IP:上海普陀区
每天打开论坛,真是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每天充满着渴求知识的好奇,充满着获取指导的欣喜。
上论坛,真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 07:54:55 | 查看全部 IP:福建厦门
大家都在此迸发出思想的火花,咱们的论坛才会更具吸引力,大家即学习了互相间的精华又开阔眼界,我们要鼓励好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4 11:44:22 | 查看全部 IP:安徽芜湖
现在是11月了,菊月之星评出来了吗?!我怎么没看到啊?哪些人被评上了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5 14:33:12 | 查看全部 IP:安徽蚌埠
多动脑子,多动手;发点好帖,争优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5 17:04:26 | 查看全部 IP:北京海淀
胡教授等为了论坛的建设真是没有少动筋,没有少花功夫。令我们敬佩、感动!要知道他们还有自己的工作要做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发帖友情提示
1、注册用户在本社区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社区认同其观点。
2、如果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论坛所发表的文章、帖子。
3、所有网友不要盗用有明确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本社区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但是在自身原因导致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或篡改,本论坛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投诉/建议联系

admin@discuz.vip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 关注公众号
  • 添加微信客服
Copyright © 2001-2024 上海国际医院感染控制论坛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6047626号-1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