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镜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内镜室布局合理,应设办公区、患者候诊区、诊疗室、清洗消毒室、内镜与附件储存柜等。
2、不同系统(如呼吸、消化系统)软式内镜的诊疗工作应分室进行,灭菌内镜的诊疗环境至少应达到非洁净手术室的要求。
3、应配备手卫生装置,采用非手触式水龙头。
4、应配备口罩、帽子、手套、防水围裙、护目镜或防护面罩等防护用品。
5、注水瓶内的用水应为无菌水,每天更换。水瓶及连接管每日用含氯消毒剂500~1000㎎/L浸泡30分钟,消毒后用无菌水彻底冲净残留消毒液,干燥备用。
6、清洗消毒室应独立设置,保持通风良好。清洗消毒流程做到由污到洁,应将操作规程张贴在清洗消毒室的适当位置。如采用机械通风,宜采取“上送下排”方式。
7、所有软式内镜每次使用后均应进行彻底清洗和高水平消毒或灭菌。
8、软式内镜及重复使用的附件、诊疗用品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分类处理:
1)进人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软式内镜及附件应进行灭菌;
2)与完整黏膜相接触,而不进人人体无菌组织、器官,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软式内镜及附属物品、器具,应进行高水平消毒;
3)与完整皮肤接触而不与黏膜接触的用品宜低水平消毒或清洁。
9、每日清洗消毒工作结束,应对清洗槽、漂洗槽等彻底刷洗,并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每次更换消毒剂时,应彻底刷洗消毒槽。
10、内镜与附件储存柜应每周清洁消毒1次,遇污染时应随时清洁消毒。
11、重复使用的消毒剂或灭菌剂配制后应测定一次浓度,每次使用前进行监测;消毒内镜数量达到规定数量的 一半后,应在每条内镜消毒前进行测定;每季度对使用中的消毒剂或灭菌剂进行染菌量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12、消毒后内镜每季度进行生物学监测,监测采用轮换抽检的方式,每次按25%的比例抽检。内镜数量少于等于5条的,应每次全部监测;多于5条的,每次监测数量应不低于5条。消毒合格标准:菌落总数≤20CFU/件。灭菌后内镜每月进行生物监测。
13、每季度对医务人员手消毒、诊疗室、清洗消毒室环境消毒效果进行监测。
14、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符合规范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