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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一叶孤舟

显影液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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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0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20# lisa天使

刚才搜索了一下——深圳南山医院他们是这样处理的:
  化学性废物,如放射科废弃的显影液、定影液、胶片,病理科产生的二甲苯、甲醛,其他科室产生的含重金属废物直接交给深圳市环境保护局危险废物处理站处理。交接时由产生科室责任人和市环境保护局危险废物处理站工作人员按规定程序移交。
  各市是否都有这样的危险废物处理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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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0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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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7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nnhb.gov.cn/web/2009-06/27226.htm
关于对废显(定)影液加强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年06月03日
南环字〔2009〕89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南宁市废显(定)影液的管理,集中整治废显(定)影液私自收集、非法处置等环境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显(定)影液(HW16)进行规范管理,现将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对产生的废显(定)影液加强管理,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建立完整的台账,对废显(定)影液产生的数量、去向严格登记。使用专用的、设置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容器进行废显(定)影的收集贮存,严禁擅自将废显(定)影液外排。

二、各单位产生的废显(定)影液必须向环保部门申报登记,进行转移联单管理,废显(定)影液必须交给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收集、贮存和处置。

三、环保部门依法对废显(定)影液的产生、贮存、转运、处置等环节加强监管,督促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对私自转移及处置废显影液的行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南宁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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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7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的通知(南环字[2006]67号)
发布日期: 2006年08月31日
南环字[2006]67号
关于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的通知
南宁市辖区内各高校、科研院所:

近期我局在可利江开展日常水质监测过程中发现水质氰化物局部污染点异常情况,这是近十年来我市内河首次检出氰化物指标,经排查及时消除了污染。为保护环境、防止高校、科研院所对日常研究实验中产生的含有重金属或其它剧毒物品的实验室废弃物处置不当而造成环境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实验类污染环境监管的通知》(环办[2004]15号)的要求,特做如下通知:

一、各有关高校、科研单位应提高环境安全意识,充分认识日常研究实验室废弃物对环境的危害,防止实验室类污染危害环境的情况发生。

二、各使用化学、生物药剂的单位,健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日常研究实验中产生的一般实验废弃物的管理,所有废水、废气必须经处理达标后才能排放。

三、禁止随意丢弃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凡含有重金属或其它剧毒物品的实验废弃物的处置,必须事先将处置方案报环保部门审核,经同意后方可处置。

四、对使用性质调整、改变或废弃实验室,应彻底消除污染隐患后,向环保部门登记备案,禁止将废弃药品以及已受污染的场地、建筑物、设备器皿转移给不具备污染治理条件的企业、单位或个人使用。

我局近期将对市区内高校、科研单位的实验室污染防治设施和排放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上述通知要求的作为,将依法查处。


南宁市环境保护局

二OO六年八月十四日


主题词: 环保    实验室    监管    通知

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6年8月14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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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7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戊二醛应该用氨水处理后倒入污水系统,环保有要求,北京协和医院有预案,但环保不查医院不做
shifang 发表于 2009-6-22 02:35

赞同您的观点!我院也是这样做的。: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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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1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参照学习精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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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6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现在也是放入污水系统没有进行特殊处理,但现在放射科领导问我应该怎么处理,我也说不出来了哈。真的好想有明确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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