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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香麦 发表于 2017-10-6 15:32 我们这的回收企业只要塑料输液瓶不要玻璃的,期待我们省的文件尽快下发
张贵华 发表于 2017-10-6 09:58 我们这方面还不是很完善,未做到分类登记转运种类(玻璃与塑料)、转运数量(袋数与重量)、交接时间、交接 ...
mazuizhou 发表于 2017-10-9 10:07 我市要求资料保存3年
黄民哲 发表于 2017-10-9 11:20 这项工作部不是一直在执行吗?难道有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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