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有无数次有人问过这个问题,我说你去看规范吧,我真的不想回答了,他说规范上没有,我说你看的啥规范。他拿给我
!!!!????
我跟他说,你看的不对,你要看这个规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的公告(环发[2003]206号)
好吧,天天看卫生部的文件,没注意还有环保局的文件,
我们先看下适用范围
1.2.3 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暂时贮存、运送不适用本规范,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废弃放射源的污染控制按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定执行。
有关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包装规范,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另行发布。
1.2.4 本规范适用于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医学科研、医学、教学、尸体检查和其他相关活动中的医疗废物产生者和集中处置者(包括运送者)。
适用范围没有错。。
还有一点要注意明确提及“有关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包装规范,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另行发布。”【敲黑板 划重点】
让我们接着往下看
第二章 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 2.1 库房 具有住院病床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专门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库房,并应满足下述要求: 2.1.1 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分开,有防雨淋的装置,地基高度应确保设施内不受雨洪冲击或浸泡; 2.1.2 必须与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密集区隔开,方便医疗废物的装卸、装卸人员及运送车辆的出入; 2.1.3 应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人管理,避免非工作人员进出,以及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2.1.4 地面和1.0米高的墙裙须进行防渗处理,地面有良好的排水性能,易于清洁和消毒,产生的废水应采用管道直接排入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禁止将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外环境; 2.1.5 库房外宜设有供水龙头,以供暂时贮存库房的清洗用; 2.1.6 避免阳光直射库内,应有良好的照明设备和通风条件; 2.1.7 库房内应张贴“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2.1.8 应按GB15562.2和卫生、环保部门制定的专用医疗废物警示标识要求,在库房外的明显处同时设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警示标识; 暂时贮存库房专用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具体要求见附录A。
看红字 看红字 看红字 重要的话说三遍
挂两个标识,挂两个标识,答错的主动蹲墙角去
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具体要求见附录A 让我们来看附录A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标牌 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场所应设置医疗废物警示性标牌,样式如下:
要求: 1、材料:坚固、耐用、抗风化、淋蚀 2、颜色:背景色 黄色
文字和字母 黑色 3、尺寸: 警示牌 等边三角型 边长≥400mm
主标识 高≥150mm
中文文字 高≥40mm
英文文字 高≥40mm
还有一个标识呢,危险废物警示标示
这个要参考《GB 15562.2-199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让我们来看下这个老掉牙的标准
这个标识张这样
关于尺寸和悬挂要求并没有提及,为了方便使用,小编找到一个广东省发布的《危险废物贮存、转运工具、处置场所及包装物危险废物标志标识设置指引》中间的要求,仅供大家参考。
说 明(适合于室内外悬挂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 1、危险废物警告标志规格颜色形状:等边三角形,边长40cm颜色:背景为黄色,图形为黑色 2、警告标志外檐2.5cm 3、使用于: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为房屋的,建有围墙或防护栅栏,且高度高于100CM时;部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场所。
好了,这下明白没有,让我们复习一下,要挂的标识,两个。分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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