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监测都是为了掌握发生发展趋势,防患于未然。然而环境卫生学却与众不同。第一,客观上来讲,以往国内外的院感事件很少是通过环境监测发现的苗头,往往都是通过症状发现,而后才通过采样查找原因;第二,监测周期和培养周期太长,一般一季度监测一次,一般从采样到培养出结果要2天,很难及时发现问题;第三,监测的结果可信度有多少,超标能否直接确定采样点有问题,是否存在人为干扰因素;第四,结果的判定多是以菌落数多少定性(有些要求不能检出致病菌),而不是着重看是否致病菌或者菌种之间的同源性关系,这就极大地降低了样本的使用价值。
菌落超标仅仅说明了环境微生物含量较多,存在潜在危险,但若出现致病菌尤其物表出现致病菌则表示已经危险,存在传播。院感暴发中的传播可不是看得达到多少菌落,而是看是否有这种菌。
所以,在不考虑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我的观点是以临床症状为感控起点,做好感染病例监测,仅在发生聚集性病例时进行环境卫生学检测且必须做同源性分析,进行逆推查找原因,进而控制感染趋势。
那时,或许应该叫环境卫生学检测而非监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