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楼主: 青杠虎

[讨论] 贵院每年还在请疾控做环境卫生学监测吗

 火...
发表于 2017-6-5 14:45:32 | 查看全部 IP:安徽淮南
我们医院根据科室性质每个月或者每个季度自己做环境卫生学监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5 14:48:03 | 查看全部 IP:宁夏银川
国家下的文件在哪儿查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5 14:51:33 | 查看全部 IP:广东东莞
每年疾控会来一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5 14:52:17 | 查看全部 IP:山东聊城
梦烟(依然93) 发表于 2017-6-5 13:55
今年国家下了一个文件,CDC不能对辖区的医疗机构收检测费,所以现在CDC对任何企业和个人一概不检测了,只对 ...

我们市疾控中心每次来我们这里监测是要收费的,每次收费在,5000元至8000元不等。不知今年还来不来,收不收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5 14:55:10 | 查看全部 IP:山东聊城
我们不请疾控的人员来院做检测,但是他们自己会每年来一次,是收费的
今年4.1日后据说取消了收费,不知还来不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5 14:57:10 | 查看全部 IP:安徽宿州
每个医院根据自己医院情况每个月或者每个季度都在做环境卫生学监测,但是大市疾控中心每年都来我们医院来做一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5 15:03:07 | 查看全部 IP:湖北鄂州
是的每半年做一次,已经好多年了。我院各重点科室是每月。普通科室每季度。都比规范要求的严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5 15:06:15 | 查看全部 IP:山东聊城
我们每年请疾控做环境卫生学监测,每季度一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5 15:11:05 | 查看全部 IP:江苏泰州
我们医院平时都是自己做的,CDC每半年会来监测一次,他们有他们自己的要求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5 15:14:33 | 查看全部 IP:陕西西安
我们现在是每季度做,不请疾控中心,是他们每年来例行抽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5 15:14:36 | 查看全部 IP:山西太原
不是我们请他们做监测,是我们这里的卫生行政部门每年让疾控中心来我们这里做监测,每年一次,要收费的,今年已经收到通知,还没有来监测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5 15:24:33 | 查看全部 IP:广东广州
我院每个季度都左,疾控中心每年抽查一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5 15:26:02 | 查看全部 IP:江苏
我们医院是自己在做,不过疾控中心有任务,每年会过来抽查一次,包括地区市和县级市疾控中心每年各来一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5 15:29:00 | 查看全部 IP:黑龙江哈尔滨
按照规范要求减少环境卫生学监测频次,提倡目标性监测,所以我院的院内监测也逐步在减少,重点关注重点科室的监测工作。疾控部门按照他们的工作任务大约每半年对进行监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5 15:35:24 | 查看全部 IP:浙江温州
在我们这里,疾控中心每年来一次进行环境卫生和消毒效果监测,完成他们的工作。另外,我们自己每季度做一次监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5 15:43:47 | 查看全部 IP:广东广州
我院之前是每月做一次环境卫生学监测,现在改为每季度一次。从10年至今,仍然每年请疾控中心来做一次环境卫生学监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5 15:52:15 | 查看全部 IP:湖北孝感
从去年就没有做了,因为不能收取相应的检测费用,我们也不知道这个事情还需不需要继续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5 16:05:33 | 查看全部 IP:新疆
和二楼老师意见一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5 16:12:50 | 查看全部 IP:四川
我院目前是对重点科室每季度进行一次监测,普通科室有院感暴发时才进行监测。区疾控中心每年会来监测1-2次,也是他们自己的任务,不是我们邀请过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5 16:15:20 | 查看全部 IP:上海
我们医院自己做的,和细菌室沟通好,按规范要求监测,卫监所和疾控每年监测一次,做为抽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发帖友情提示
1、注册用户在本社区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社区认同其观点。
2、如果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论坛所发表的文章、帖子。
3、所有网友不要盗用有明确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本社区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但是在自身原因导致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或篡改,本论坛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投诉/建议联系

admin@discuz.vip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 关注公众号
  • 添加微信客服
Copyright © 2001-2024 上海国际医院感染控制论坛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6047626号-1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