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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马车老师观点。原来也进行洗手后监测,同样步骤流水洗手后,监测结果超标比例比较多,过程没有问题,质量改进措施不好制定(直辖市自来水洗手)。查查阅手卫生规范后,取消了洗手后监测,手卫生监测超标情况显著减少了。非常认可马车老师的观点“”依据普通洗手没有监测标准 所以说根本不用去费力监测。至于有老师说 参照卫生手消毒监测标准 我觉得也站不住脚的。很显然 卫生手消毒应该严格于洗手,专家(包括胡必杰教授)在解读手卫生规范时就专门提到 流动水洗手是不能达到这两个标准的,一两次甚至几十次洗手后的监测结果低于卫生手消毒标准 就能说合格么?,没有标准的工作是不能下结论的。假若出于其他目的监测洗手 那就另当别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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