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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苏省医疗废物管理规定中:第三章 分类与收集 第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对医疗场所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
(一)以下废物应当放入黄色垃圾袋:
棉球、纱布等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的物品;
引流袋、各种手套、一次性医疗器械等(不论是否被污染,一律作为医疗废物处理);
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化疗药瓶。
黄色垃圾袋应当有“警示”标识,凡已放入袋的污物不得再取出。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的3/4时,应当有效封口。
所以我院一次性物品不管有没有污染,一经使用全部都归类医疗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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