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wsjdxx 于 2016-12-9 15:23 编辑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监管中一般要求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登记到具体的交接时间(几点几分);很多医疗机构登记都很随意,有的一次性就把一个月的都登记了,所以要求他们登记到具体时间,当涉及到法律问题的时候,也可以保护自己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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