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楼主: aiwen681219

急诊科的氧气装置是否应该长期挂在通路上备用?

 火..
发表于 2016-11-15 16:01:09 | 查看全部 IP:江苏苏州
急救室氧气装置是处于应急状态的,但必须是消毒保持清洁状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15 16:03:55 | 查看全部 IP:
我们湿化瓶也是处于备用状态,但每天必须更换新瓶、换新水,一患一用。注明更换日期。以备查对,一次性吸氧管未开封用胶布粘在上面备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15 16:09:42 | 查看全部 IP:四川广元
一叶兰123456 发表于 2016-11-15 11:33
本人从事急诊护理十余年,对急诊抢救的节奏深有感触,抢救措施早一分钟用于患者身上,可能就为患者赢得极大 ...

赞同老师观点!我们也是用后及时更换新的(备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15 16:20:58 | 查看全部 IP:江苏无锡
如果不是一次性的湿化瓶,急诊室加好无菌水,每天更换。其它科室干燥备用,一周更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15 16:26:35 | 查看全部 IP:安徽蚌埠
赞同17楼的意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15 16:47:33 | 查看全部 IP:四川成都
tracy 发表于 2016-11-15 12:18
赞同。我们也是挂着备用,便于急救,但要做好日常的管理工作

老师:如果挂可重复使用的湿化瓶需要标准时间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15 16:49:30 | 查看全部 IP:云南大理州
月白风清 发表于 2016-11-15 10:57
我们湿化瓶也是处于备用状态,但每天必须更换新瓶、换新水,一患一用。

老师,我们也是这样做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15 17:12:16 | 查看全部 IP:山东威海
急诊科抢救的的任何仪器与设备需要备用但也要保证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规范与原则。 用一次性的随开随用就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15 17:50:25 | 查看全部 IP:内蒙古
我院也是悬挂备用,但是必须保证消毒后干燥备用,一周未用必须重新更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16 08:04:53 | 查看全部 IP:江苏连云港
这块好像护理方面是要求挂着以备抢救之用,但备用的都是消毒后干燥的,患者用过的肯定是要更换的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16 08:07:48 | 查看全部 IP:广西
我院也是按照一叶兰老师这样管理,但是我们是可复用的湿化瓶的,24小时更换,完全达到管理要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16 08:13:01 | 查看全部 IP:
确实,我们也是这样,但是我们要求他们每日更换、每名患者使用后更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16 08:24:24 | 查看全部 IP:广东
我们急诊科备用氧气湿化瓶是干燥保存,一用一更换,没用的每星期更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16 08:57:45 | 查看全部 IP:河北石家庄
肯定不行的啊,难道上级医院都是对的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16 09:12:10 | 查看全部 IP:江苏苏州
使用后的肯定不行,消毒后无水湿化瓶可以备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16 09:15:26 | 查看全部 IP:上海
湿化瓶是一次性的话,如果病房病人使用,里面的水护士每天可以更换,那么瓶子多少时间更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16 09:18:26 | 查看全部 IP:山西太原
应该吧,应备用装态,如果要是一次使用的可以放在固定处,随时应急,不是一次性的应一用一消毒干燥保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16 09:20:52 | 查看全部 IP:河南开封
一人一用一消毒,湿化瓶在灭菌后的有效期是一周,湿化瓶是干燥保存,湿化瓶里的水只有用时才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16 09:25:35 | 查看全部 IP:河北
肯定不行,可挂消毒后无水湿化瓶备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16 09:26:03 | 查看全部 IP:湖北黄石
赞同。便于急救,但要做好日常的管理工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发帖友情提示
1、注册用户在本社区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社区认同其观点。
2、如果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论坛所发表的文章、帖子。
3、所有网友不要盗用有明确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本社区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但是在自身原因导致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或篡改,本论坛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投诉/建议联系

admin@discuz.vip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 关注公众号
  • 添加微信客服
Copyright © 2001-2024 上海国际医院感染控制论坛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6047626号-1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