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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baihehua 于 2016-8-25 10:51 编辑
论坛挺好,大家互相交流,共同进行!
2015卫计委下发的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指标:
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指标
(2015 年版).
一、医院感染发病(例次)率
定义:医院感染新发病例是指观察期间发生的医院感染病例,即观察开始时没有发生医院感染,观察开始后直至结束时发生的医院感染病例,包括观察开始时已发生医院感染,在观察期间又发生新的医院感染的病例。医院感染发病(例次)率是指住院患者中发生医院感染新发病例(例次)的比例。
计算公式:医院感染发病(例次)率= (医院感染新发病例(例次)数)/同期住院患者总数×100%
意义:反映医院感染总体发病情况。一般指月发病(例次)率和年发病(例次)率。
通知中有对同期住院患者总数的详细解释吗? 老师的计算公式出自? 如何计算? 论坛上专家也在讨论 ,期待专家解读。
如果你省质控中心已经明确了新的计算方法,就按照执行。
目前我市仍按照《医院感染监测技术规范执行》。疑虑?
专科医院和综合性医院、三级、二级、基层医院都按照这个计算吗? 两种计算方法的感染率差别极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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