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再看一下定义:
1、时机:至少有一项指征发生的洗手时刻,一个时机可以对应一个或多个指征。
2、指征:需要进行洗手的原因,多个指征可以同时出现。
3、数量:是指本次调查观察此类人员的人数。
老师理解的很对,不过顺序再调整一下你可能就更清楚了。图1,不妨将时机2理解为:接触第一个患者后、接触第二个患者前和无菌操作前,这个时候很明显有三个指征,但是我们其实只需要一个手卫生时机就可以了。图2,时机2也可以调整为:接触第一个患者后、接触体液后,准备接触第二个患者和进行无菌操作,这时也有四个指征,但是只有一个时机,不过医务人员没有进行手卫生。
因此,手卫生调查表中要求的时机是25个,但指征可能不止25个,而调查对象小于等于25个,为什么呢?因为在观察的时候有可能你一个调查对象只看了一次操作就换人了,或者你去调查的时候没有看见之前的操作,只看见护士换完液体出来,那么之前她有没有进行手卫生我们就不得而知,就不能随意填写,只能填写我们看见的真实的情况。不知道我描述了这么多有没有说清楚。老师的理解基本是正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