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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和输液袋处理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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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雪莲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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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ggrk
关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和输液袋处理问题
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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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g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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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3
楼主
|
发表于 2016-4-18 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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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回收之后再利用就不是医院监管的范围了吧?应由其他部门监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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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zhu3119328
zhuzhu3119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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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9
发表于 2016-4-21 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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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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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
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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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发表于 2016-4-21 1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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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医院是交给有资质的公司回收,合同上注明“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前提条件是一定未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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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nosmile
ynos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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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78
发表于 2016-4-21 1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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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交给指定的单位回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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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日云海
旭日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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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打卡:2025-05-12 07:56:31
发表于 2016-4-21 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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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直按医疗废物处理,我咨询过当地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的废品回收单位的经营范围都没有医疗用品这项,个人认为就是没资质,不敢交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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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细雨
清风细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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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8
发表于 2016-8-29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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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li10688 你好,根据卫办医发〔2005〕292号
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加强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针对各地在医疗废物分类中存在的理解方面的差异,现对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属于医疗废物。根据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规定,
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不论是否剪除针头,是否被病人体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属于医疗废物,均应作为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加药注射器必须按医疗废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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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yiren
ziyi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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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6
发表于 2016-12-27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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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学习一下,其实监管还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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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syyg
hssyy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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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7
发表于 2016-12-29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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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明确规定,公司又不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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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g8202
yg8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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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3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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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资质机构到底是什么机构,有没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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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刚
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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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9
发表于 2017-5-22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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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有资质规定机构在小城市没有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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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玲子_MXM33
张玲子_MXM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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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
发表于 2017-5-23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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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基层没有有资质的回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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飙飙飙
飙飙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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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3
打卡等级:偶尔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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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打卡:2025-05-08 08:49:39
发表于 2017-8-16 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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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里以前也一直没有,现在终于有一家了,上级部门已经认可了的、有合法资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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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井树
藤井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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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
发表于 2017-11-7 1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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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老师们的回复,再一次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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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尔
果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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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9
发表于 2018-3-17 1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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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有困惑的,有没有被污染难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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