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胡杨 于 2016-3-7 18:18 编辑
前面讲的仅是“狭义的”职业暴露。广义的职业暴露其实还包括其他类型。
医疗活动中存在各类风险,简单的扎伤割伤短期愈合就可以恢复,所以都可以忽略不计。另一类职业伤害并不是医疗行业特征,所以也不予专题关注,仅做为常规的安全生产的一部分处理即可。比如电击,高坠等等。
医疗行业广义的职业暴露,一般常见的分为三大类:
1、辐射性职业暴露: 核素的累积剂量达到危害程度的暴露事件。比如:放射科的射线,核医学科的核药物,放疗的钴源等等的暴露。
2、化学性职业暴露:工作环境内某些危害性药物与试剂的超量接触。比如细胞毒药物,苯、醛类化学试剂的长期慢性暴露。
3、感染性职业暴露:包括血源性和接触性,呼吸道传播的细菌与病毒的交叉感染。比如结核,SARS,禽流感,HBV,HIV等等。
我们前面讨论的,仅仅是感染性职业暴露中的传染病的“血源性职业暴露”而已,因为是专题讨论,所以简称----职业暴露。
所以你说到“配置化疗药物针刺伤,是不是职业暴露?”其实也不是。针刺伤带入的化疗药物的量,远没有达到危害剂量。如果在没有净化保护安全柜下的长期药物调配,呼吸道吸入,皮肤沾污透皮吸收细胞毒药物粉尘那就很有可以发生“化学性职业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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