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好的资料!全面、细致!谢谢!
有一点不同意见提出商榷。在68页片子里:
“1、科室出现医院感染散发病例时,科室医生填写院感病例登记表,由感染管理科收集并统计。
2、当科室出现3例或以上的可疑同种或同源感染病例,在24小时内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新生儿发现2例6小时内上报)。”
1、过去规范一直要求临床发现散发病例应在24小时之内上报感染管理科。我认为这样最好,感染医生能及时去科室看病人,掌握病情。可是让感染管理科去收集,就会很浪费时间,没有填卡的科室你也要去看,可能有卡的科室还没有跑到,万一是个传播性很快的感染病,每拖延一分钟就多一分钟暴发的风险。所以,发现第一例院感病例就应该让科室监控医生24小时之内上报。
2、发现3例或3例以上就要立刻上报而不是24小时了,因为这已经算暴发了!如果暴发导致一人死亡或者3人人身损害就要于12小时之内上报到卫生行政部门。可是在医院就耽误了24小时,这个责任应该是制定这个报告制度的人承担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