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婉若秋水 于 2015-6-14 21:49 编辑
大事记格式与内容和写法
大事记格式、内容和写法:大事记的格式单一、固定,由标题和主体两部分组成。
一、标题主要有这样几种形式:
(1)由制文单位、事由和文种构成,如《中国医学大事记》;
(2)由制文单位和文种构成,如《××人民政府大事记》;
(3)由事由和文种构成,如《解放以后中国科技发展大事记》;
(4)由制文单位、时间和文种构成,如《××市人民政府八月份大事记》等。
二、主体一般由时间和事件两部分组成。
时间按年、月、日的顺序依次排列;每件大事年、月、日齐备。对时间不确切的事件,应尽力进行考证,大事记条款,严格按照大事发生的先后顺序排列,先排有确切日期的大事,后排接近准确日期的大事,日期不清者附于月末,月份不清者附于年末。
事件是指重要工作活动和重大事件。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中所产生的重大反响和出现的重大问题;
2.机构设置、体制变动、重要人事调动等机构和组织变动情况;
3.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包括内务和外事活动;
4.上级到本地区、本部门参加重大活动,或检查、指导工作并作出重大决策或重要部署、指示等;
5.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或重大事件等。
三、记录范围
(一)属大事、要事的记录范围
1.人事变动事。包括:本地区和本机关批准的主要领导人的任免、调动;本机关所属干部的重要奖励、处分、离休、退休和逝世等事。
2.组织变动事。包括:本地区和本机关批准的机构的成立、撤销、合并;本机关及所属下级名称的更改、职权范围的调整、内部组织机构的变更、办公地址的迁移,人员编制增减等事。
3.其他事。包括:本地区、本机关之外发生的重大事件在本地区、本机关发生的影响,以及本地区、本机关发生的重大社会动态、事故;气象的重大变化,以及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与善后处理等事。
(二)属日常重要工作或活动的记录范围
1.上级对本级重要领导工作活动。包括:上级对本级的工作活动重要的书面或电话指示、指导;领导人亲临视察、检查以及提出的主要意见;上级发来的重要文件以及文件的主要精神是什么等。
2.本级重要领导工作活动。包括:对上级重要指示、指导、意见、精神的贯彻情况;本级机关发出的重要文件;重要决策和决议事项;本级领导人对机关部门或下属单位所作的重要批示、指示;本地区、本机关的重要会议:本级机关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重大活动,重要的外事活动和出访等。
3.其他工作和活动。包括:本级机关的主要工作和主要工作成就,例如在工农业生产方面、城市建设方面、财政贸易方面、文教卫生方面取得的重大成绩,以及科学技术的重大发明创造等;本级机关在工作活动中发生的重大失误以及上级的批评和本级对失误所采取的措施、办法等。
大事记主体的写法:每事一条,每条一记。
写法要求如下:(1)准确无误。
(2)择大事而摘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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