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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IFIC管委会

[正式赛场] “利康杯”辩论赛之二:戴手套可以使用快速手消毒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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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1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国家规范规定,一次性医疗用品就该一次性使用,但请问反方辩友,在全中国,哪家医院真的做到了呢?很多一次性医疗用品、器械,比如手术电刀、超声刀头、高频手术电极、宫腔镜电切环、我记得之前泌尿外科做尿动力学的还有一根什么管子的(j进口的要700RMB),全部写的是一次性使用,但因为在中国医院,这些都收不了费,而考虑这些器械的设计、制作、重包装、再灭菌、测试与经费等原因,是可以再灭菌后重复使用的,其性能也是安全和有效的。所以各个医院才会有这么多的一次性复用物品。同理,放到手套上,虽说一人一换,那是理想的状态,谁不想啊?人家老外,医院有财政补贴,病人量又没有中国多,所以他们或许可以做到。而我们一个手套都要算科室成本,病人量又那么多,怎么去实现?所以戴手套做手卫生,既节约成本,也符合中国实际,而且戴手套做手卫生完全可以降低致病菌(前面我及我方辩友已经举出询证证据,不再重复),何乐而不为?只是我们要规定,像门诊检验科这种连续抽血的窗口,接触几个病人我们需要换一下手套,或手套戴着多久时间后我们需要更换一下,我想这方面还需要有更大量本的研究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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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1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把戴手套看做是第二张皮肤,再按照《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中“洗手与卫生手消毒应遵循以下原则”作为更换手套的时机,岂不都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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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报名参赛辩手,请在围观区发表您的见解。  发表于 2015-4-13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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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1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很想问反方辩友,在您们自己的医院,真的能让门诊检验科抽血窗口,做到戴手套抽血一人一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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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1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再来看看免洗医用手消毒液的产品特点:
1杀菌的同时可以杀死病毒
2残留只有水和氧气,与普通的过氧化氢+无机稳定剂不同,我们的银离子含量达到饮用水规定,随水排出,真正做到了无残留
3高效杀菌,能达到针对大多数细菌达到99.999%.同时还能杀死真菌,孢子
4对皮肤无刺激性 (军科院试验认证),只对金属铜有轻微腐蚀作用,对其他所有金属无腐蚀性
5稳定性极佳 (军科院试验认证),一年只挥发0.42%
6可以应用于器械消毒,空气消毒,皮肤消毒,同时有助伤口愈合
前面我是复制了免洗手消毒液的产品特点,我们来看第6点,也就是说免洗手消毒液虽叫手消液,但其实它也能用于其他物体消毒,比如器械,更不用说手套了。所以我方坚持认为,戴手套是可以用免洗手消毒液进行消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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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1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卓仓吾姆 发表于 2015-4-11 08:41
呵呵!这下明白了!正如18楼正方老师所说的手套(医用)和速干手消毒毒剂的概念明确指出医用手套的 ...
在没有证据证明速干手能有效杀灭或消灭手套上的细菌之前我方坚持我方的观点!

请问对方辩友:速干手消毒剂能够杀灭手部皮肤表面的细菌,为什么就不能杀灭手套表面的细菌呢?难道,快速手消毒剂不是针对细菌在起作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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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1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弯弯的月亮 发表于 2015-4-10 15:07
清风细雪老师说,“有那么多的病人在等着你,有那么多的活在等着你,情况紧急,命悬一线,你难道还在 ...

这还用再说吗?抢救病人时,可是分秒必争啊,难道说遇到病人气道阻塞,呼吸停止,你还要按部就班先去洗手,消毒皮肤,进行各种准备吗?恐怕不等你准备完,病人早就一命呜呼了呀!但凡有点医学常识的人都会先救命要紧,国家规范在来得及的情况下再执行吧。否则,你想想,病人家属是找你算帐还是找我呀?再说,我们也并没有说不执行国家规范呀,我的前提是紧急情况下呀。国家规范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呀,当规范不再适合需要时,就要与时俱进,你也说,国家会改的,我们也是国家的一份子呀,规范也是国家的人定的,我们就是国家的主人,难道你不是吗?你不纠正、我不纠正,规范如何称其为规范?规范也需要不断完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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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例  发表于 2015-4-13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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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1 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没有明显污染的情况下,可以用手消毒剂。试问:检验科人员面对大量病人抽血,不戴手套操作既方便,又能做好手卫生,但他们怎样做好职业防护;保证了职业安全,又怎样保证手卫生。又有什么方案能解决既能做好职业防护,又能做好手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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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报名参赛辩手,请在围观区发表您的见解,谢谢!  发表于 2015-4-13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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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1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支持带手套使用手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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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报名参赛辩手,请在围观区发表您的见解,谢谢!  发表于 2015-4-13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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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1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64楼老师说的好,任何制度制定一定要结合实际,否则就是空谈。戴手套可以使用快速手消毒剂,这既符合中国的医院实际情况。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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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2 07: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支持套手套用快速消毒剂:原因如下
我们手术消毒目的就一个:防止交叉感染
其次许多医原性感染与手卫生密切相关
再次我希望通过快速洗手液及6步洗手法后监测细菌培养,建议需要循证证据
从经济与操作方便,前者方便
但我最终支持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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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报名参赛辩手,请在围观区发表您的见解,谢谢!  发表于 2015-4-13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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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2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手部无可见污染时,可以干洗手后再戴手套!支持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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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2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阳沐春花 发表于 2015-4-11 08:40
请对方辩友看清辩题,你们所谓的手套前面加了除无菌手套外了吗?
其次,请大家看清手套标识“一次性”, ...

手套标识“一次性”,什么是一次性呀?我来回答这个问题:手套戴在手上,然后脱掉,即:一戴一脱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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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2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卓仓吾姆 发表于 2015-4-11 08:41
呵呵!这下明白了!正如18楼正方老师所说的手套(医用)和速干手消毒毒剂的概念明确指出医用手套的 ...

对方辨友:
别扯远啦,咱们的辩题是“戴手套可以使用快速手消毒剂”,而非戴手套洗手的问题哦~~
别忘了咱们戴手套的意义是什么?——当然是防护啊,标准预防本身就包含手卫生及PPE的使用。
文献资料显示美国Deltex医疗科技公司研制成功......这种高大上的研究成果何时能够用于我国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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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2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禅静思语 发表于 2015-4-12 18:59
手套标识“一次性”,什么是一次性呀?我来回答这个问题:手套戴在手上,然后脱掉,即:一戴一脱算一次。

这个回答应该是让所有搞院感工作的人震惊,按你所说,那将所有一次性物品,一旦使用上,就不用换了,直到无法使用或者一天工作结束,我想也没有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存在了,这将使咱院感回到解放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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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2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禅静思语 于 2015-4-12 20:55 编辑
太阳沐春花 发表于 2015-4-12 19:14
这个回答应该是让所有搞院感工作的人震惊,按你所说,那将所有一次性物品,一旦使用上,就不用换了,直到 ...


亲,我只说了一次性手套而已,并非“所有一次性物品”哦。
手套一戴一脱算一次性使用很难理解吗?如果把使用后脱卸废弃的手套再次拿来戴,这是一次性手套重复使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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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3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麽个简单的问题在此辩论,我认为没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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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报名参赛辩手,请在围观区发表您的见解。  发表于 2015-4-13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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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3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禅静思语 发表于 2015-4-12 20:48
亲,我只说了一次性手套而已,并非“所有一次性物品”哦。
手套一戴一脱算一次性使用很难理解吗?如果 ...

好,我们就说 一次性手套,你所遵循的是随意性而非原则性,所谓随意性就是,你想用多久就用多久,只要我不脱下来,就还是可以使用;所谓原则性就是,我必须按照使用原则,在特定的时候,使用在特定的人或者事务,此原则不能随意更改,所以,你遵循就是随意性!你所谓的一次性使用具有主观臆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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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3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是入选辩手辩论贴,围观的会员请到围观区回复,谢谢!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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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3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kiwi32680 发表于 2015-4-11 10:30
任何制度制定一定要结合实际,否则就是空谈。戴手套可以使用快速手消毒剂,这既符合中国的医院实际情况,目 ...

就是啊,你这不也是有一定的作用吗,也没确定完全有作用啊。再者,规范要结合实际,实际错了,规范也要跟着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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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3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认为:戴手套不可以进行快速手消。
1、就医务人员来说,带手套可以保护自己,节省工作时间。
2、就医院来说,可以节约成本。这些都是带手套进行快速手消的好处。
3、就我们戴手套要进行什么操作,可以为无菌操作和一般操作。难道我们要在做给病人导尿后,清洁口腔后在把手套快速手消后在进行下一个病人嘛?
4、就手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戴手套不可以进行快速手消。前面有老师说了循证医学证据,有一两篇论文数据就是有循证医学证据吗?就能大于法律法规的要求吗?如果说给病人进行皮试,不进行消毒,也不会让病人感染,难道我们就可以不消毒进行皮试操作,违反操作规定吗?
5、就JCI专家所说:“戴手套可以使用快速手消毒剂”,也只是针对检验科抽血操作而言,当时专家也只是认可这种行为没有扣分,如果我们国家的执法大队来了,你还能说这是JCI专家认可的,就能免于处罚嘛?
6、就病人而言,这种行为是没有任何益处的。手套多次消毒后就黏黏的,你愿意带着这样手套的人给你进行无菌操作吗?
    我们现在无法做到在某些操作(特别是检验科抽血)时,手套进行一用一根换。是时间问题?是成本问题?是窗口太少问题?是收费太低问题?是病人太多?还是其他的问题,你们真的找到原因了嘛?
    不要为自己的操作不规范找那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用错误的方式为错误的行为来辩解。要找到真正的问题点进行解决才是对的,符合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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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报名参赛辩手,请在围观区发表您的见解,谢谢!  发表于 2015-4-13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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