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楼主: SIFIC管委会

[通知公告] 首届SIFIC网上辩论赛即将拉开序幕,欢迎有志之士加入!

 火...  
发表于 2015-4-6 15:12:04 | 查看全部 IP:浙江台州
非常不错的举措,积极参与,做个“小苍蝇添称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6 19:43:06 | 查看全部 IP:山东
本帖最后由 清风细雪 于 2015-4-6 19:44 编辑

还可设立“最高人气辩题奖”、“最萌辩题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7 08:03:24 | 查看全部 IP:安徽淮北
网上辩论是一种新的辩论形式,将会有更广参与度,提高了大家学习的趣味性、积极性;有些问题不辨不明,相信这次辩论会有很大的收获。赞一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7 08:21:59 | 查看全部 IP:湖南张家界
支持!!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7 08:34:48 | 查看全部 IP:吉林吉林
真是一个充满活力的论坛,小生资历尚浅,只能观战、学习了,期待各位老师的精彩表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7 09:02:38 | 查看全部 IP:吉林松原
非常期待,希望通过参加此次辩论活动,学到更多的感控知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7 09:10:40 | 查看全部 IP:云南红河州
本帖最后由 太阳沐春花 于 2015-4-7 09:11 编辑

辩题:可吸收缝合线对于大家并不陌生,尤其是在使用的标准上,目前没有哪里有明确的说明,必须使用可吸收线还是非吸收线?各级医院都面临这个问题,其实这方面的研究比较少,在没有可吸收线的时候,大家都用非吸收线缝合子宫、皮下脂肪等等,现在使用两种线后,其实两种线都有出现愈合不良的病例,关键是哪种愈合不良的多?
正方:在无法拆除的部位使用可吸收缝合线进行缝合
反方:在无法拆除的部位使用非吸收缝合线进行缝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7 09:14:06 | 查看全部 IP:贵州黔东南州
                支持这有意义而精彩的有趣活动,一定积极参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7 09:53:27 | 查看全部 IP:广东东莞
理不辨不明,有理有据的辩论时值得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7 10:10:17 | 查看全部 IP:陕西西安
这个活动甚好,可以激发活力,促使大家寻找资料,以理服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7 11:02:02 | 查看全部 IP:重庆
非常有意义的活动,我们这些小虾米非常期待大侠们的过招,准备好摇旗呐喊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7 11:09:39 | 查看全部 IP:贵州贵阳
期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7 11:22:04 | 查看全部 IP:河北廊坊
     大力支持,希望通过此活动提高自己的水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7 12:33:27 | 查看全部 IP:贵州黔东南州凯里
支持,工作中疑惑的东西太多,辩论会肯定能让很多东西明朗起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7 14:25:53 | 查看全部 IP:北京
很好的学习形式,希望在这个辩论赛中能学到更多的知识,提高自已的院感知识水平。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7 14:45:23 | 查看全部 IP:山东
很好,期待精彩内容,能从中明白感控工作的困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7 14:46:56 | 查看全部 IP:陕西宝鸡
很有意义的活动!希望在这个辩论赛中能学到更多的知识,期待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7 16:02:14 | 查看全部 IP:广西桂林
搬张沙发坐着好好看,期待各路大侠的精彩展现,以利于选精华而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7 16:14:01 | 查看全部 IP:山东青岛
刚刚试过,中级会员没有资格发帖的。那就跟帖支持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7 16:47:40 | 查看全部 IP:陕西西安
期待精彩纷呈的辩论赛,为各路大侠摇旗呐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发帖友情提示
1、注册用户在本社区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社区认同其观点。
2、如果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论坛所发表的文章、帖子。
3、所有网友不要盗用有明确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本社区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但是在自身原因导致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或篡改,本论坛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投诉/建议联系

admin@discuz.vip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 关注公众号
  • 添加微信客服
Copyright © 2001-2024 上海国际医院感染控制论坛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6047626号-1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