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I类环境卫生学标准(层流洁净手术室、层流洁净病房)空气≤10cfu/m³,物体表面≤5cfu/cm²,医护人员的手≤5cfu/cm²。
4.2 Ⅱ类环境:(普通手术室、产房、早产儿室、新生儿室、普通保护性隔离室、供应室无菌区、烧伤病房、重症监护室、血液透析室)空气≤200cfu/m³,物体表面≤5cfu/cm²,医护人员手≤5cfu/cm²。
4.3 Ⅲ类环境(儿科病房、妇产科检查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供应室清洁区、急诊抢救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房)空气≤500cfu/m³,物体表面≤10cfu/cm²,医护人员手≤10cfu/cm²。
4.4 Ⅳ类环境:(传染科及病房)物体表面≤15cfu/cm2²,医护人员≤15cfucm2²。
这些标准换新的了去看2012年新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