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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修改《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因为《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是2003年颁布的,上面对利器盒标准的要求太高,目前很多家县级医院都能实现集中处置,搬运时都是再次装在周转箱内,个人认为使用纸质的利器盒是能达到要求的,但是不符合目前的管理规范,另外还存在理解上的误差,第二章,第七条;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品,应当首先在产地进行高压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很多人会理解为凡是从检验科出来的标本均要高压处理,在接受检查时总是被检查的说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再者手术医生洗手的问题;教科书及教学医院都是刷手的,但是在2009年版的手卫生上面没有明确规定可以不刷手,在外科洗手注意事项7.4.3和7.4.5是这样描述的洗手与手消毒科使用海绵、其他揉搓用品或双手相互揉搓。用后的清洁指甲用具、揉搓用品如海绵、手刷等,应放到指定的容器中;揉搓用品应当每人使用后消毒或一次性使用。规范上没有明文规定,说的含糊院感人不好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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