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tracy

剖宫产术后甲硝唑、替硝唑使用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2-2 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海内知己 于 2014-12-2 18:42 编辑

甲硝唑、替硝唑等硝基咪唑类药物,原则上应避免用于需要哺乳的产妇。因为该类药物对婴幼儿存在较高的安全隐患,该类药物通常须停药48小时以上才可以给婴幼儿哺乳,如此一来,新生儿必将失去获得对其免疫功能的形成具体非常重要作用的母亲初乳的机会,这毫无疑问是我们应当极力避免的事情。除非确无其它的替代方案可选。
  临床若遇到抗菌谱确需考虑覆盖厌氧菌的病例时,建议将本应使用的一代或二代头孢,用头霉素类(如西丁或美唑)替代。考虑到美唑在乳汁中的分布浓度极低(较西丁要低得多),相对较为安全,故其推荐价值相对较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