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海内知己 于 2014-12-2 18:42 编辑
甲硝唑、替硝唑等硝基咪唑类药物,原则上应避免用于需要哺乳的产妇。因为该类药物对婴幼儿存在较高的安全隐患,该类药物通常须停药48小时以上才可以给婴幼儿哺乳,如此一来,新生儿必将失去获得对其免疫功能的形成具体非常重要作用的母亲初乳的机会,这毫无疑问是我们应当极力避免的事情。除非确无其它的替代方案可选。
临床若遇到抗菌谱确需考虑覆盖厌氧菌的病例时,建议将本应使用的一代或二代头孢,用头霉素类(如西丁或美唑)替代。考虑到美唑在乳汁中的分布浓度极低(较西丁要低得多),相对较为安全,故其推荐价值相对较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