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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了院感质控指标后有些感想:
1、医院感染病例监测率:公式:一定时间内医院感染监测例数/同期医院感染发生例数*100%,其中监测院内感染病例的方法包括:医生上报、专职人员手工监测、信息化监测等。——我理解设计这个率的目的是想督促医师主动监测上报、督促专职人员主动监测,应该如何界定一定时间内医院感染监测例数?因为全院临床科室的病人由N位医师主管,他们所管病人都在监测范围,其总和就等同于在院病人,似乎不能反映出设计这个率的目的,是否应该表达成“一定时间内医师上报的医院感染例数”、“一定时间内专职人员监测到的医院感染例数”、“一定时间内信息系统发现的医院感染例数?
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指出,医务、药学等部门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可见卫计委关于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的管理者主要是医务和药学部门,院感人员只是辅助,在新《指标》中将“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病原学送检率”和“I类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放在院感质控指标内是否越厨代庖:因为新《指标》指出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的意义是:反映医院内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及管理情况;病原学送检率的定义是治疗性使用抗菌药物的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标本送检率,其中治疗性药物是包括社区感染的病人,而且主要是社区感染的病人;同样“I类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反映I类手术抗菌药物预防用药使用及管理情况,所以这三个指标不应该是院感的质控指标,建议移至临床药学的质控指标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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