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 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逐项填写输血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保存或记入病历。如无反应,将输血器材存放24小时后毁型消毒处理。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第三十六条 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
《静脉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WST4332013
6.4.4密闭式输血 输血完毕应记录,空血袋应低温保存24小时。
我们医院送检验室24小时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置,未进行高压灭菌(此类高压灭菌器有特殊要求的,普通的灭菌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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