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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一叶兰123456

术前0.5--2小时抗菌药由谁负责给病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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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3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是临床科室做皮试,皮试结果阴性者,药物有手术室护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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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3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各临床科室的护士做好皮试,病人带药进入时手术室并由手术室护士术前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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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3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梦依然 发表于 2014-4-23 09:46
我院为这问题纠结,现在是病区术前用药,拔针后再去手术室手术,手术室人员说如果病人带着液体去手术室,出 ...

如果是急诊大出血休克的患者,难道手术室也会拔掉液体吗?也会让输液输血暂停吗?这是对患者负责的态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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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3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术前0.5--2小时抗菌药由手术室执行,只有在手术室执行时间才能保证,病历里应有交接单注明药品,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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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4 0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手术室护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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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4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昊爱无限 发表于 2014-4-23 22:22
如果是急诊大出血休克的患者,难道手术室也会拔掉液体吗?也会让输液输血暂停吗?这是对患者负责的态度吗 ...

你看明白,我们说的是日常的术前用药,没有讨论急诊,每个医院急诊都是另当别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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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4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飞翔鱼 发表于 2014-4-23 09:37
我们是病区护士做皮试,送病人时把药带进手术室由手术室护士术前用,这个要护理部来直接操作

我们也是这样执行的,需要护理部、药剂科共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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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4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剖宫产还能执行在新生儿断脐时使用抗菌素,但是在外科就不行,麻师怕出现过敏反应,院领导说抗菌素不是救命的药物,没有必要,就这样到现在一直没有执行术前0.5-2小时使用抗菌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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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4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接病人时由手术室工人带入,手术室护士查对冲药,麻醉师执行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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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9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海内知己 于 2014-4-29 21:51 编辑

经过卫生部这几年来的大力推行与督导,目前大多数二级及以上医院的手术预防用药(首剂)都是在手术室执行的吧?我们医院此项工作开展得较早,在医务、护理及药学等部位共同配合努力下,于2007年初就开始这样执行了。执行情况一直较为顺利,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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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9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海内知己 于 2014-5-6 16:14 编辑

        从上面大家的发言中可以看到,有不少医院给患者使用头孢类药物前要进行(常规的)皮试。这似乎没有必要。在我们医院,并不要求给患者使用该类药物前要做常规皮试(头孢类与青霉素类虽然同属β-内酰胺类,但毕竟有区别)。我们只要求如下特殊情况才需要皮试:患者属于过敏体质,或有药物过敏史,或患有严重过敏性疾病(如严重哮喘或严重荨麻疹)等!当然,若所用药品说明书有明确要求的,应按说明书执行。
        给使用头孢类药物前进行常规皮试,似乎是一种谨慎而又安全的做法,毕竟当前的医患关系较为特殊,为了减少隐患,确保医疗安全,麻烦一点,很有必要。乍一看似乎如此,但其实际意义不大,其理由有三:首先,头孢类药物发生过敏反应的比例很低;其次,头孢类皮试的准确率(或称符合率)不高,即使皮试结果是阴性的,但使用过程中仍可能发生过敏反应;再者,头孢类药物过敏病例很多是迟发型的。故此,我们国家(中国药典)并没有规定头孢类药物使用前应进行常规皮试。

点评

打官司的时候,依据的是药品说明书,所以呢,就看使用的品种其说明书是否需要进行皮试,这也确实让医疗机构处境为难  发表于 2014-5-5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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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4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病房护士做皮试,拿到手术室护士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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