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无极紫晶

2014“百佳青年感控之星”名单公布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3-25 14: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西吉安
很高兴江西省有两名入选,尤其是陈修文老师入选了。祝贺所有入选的老师,你们是中国院感人的榜样!向你们学习!可惜省一附院的老师没入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25 22:05:33 | 显示全部楼层 IP:青海
我们青海怎么一个都没有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25 22:07:50 | 显示全部楼层 IP:青海
虽然我们青海没有,但首先向百佳感控之星表示祝贺!我们积极努力,力争下一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25 22: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IP:青海
认真工作,努力学习,虽然未入围,但还是要加倍做好院感工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26 07:50:43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苏苏州
海边 发表于 2014-3-21 16:03
入围了的就可以免费参加年会了  到时候是怎么样一个程序呢?有知道的吗?

我也想知道这个程序,因为先前注册了还没有交费,名单上人员是否需要交费再退还,还是不需要交费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3-26 09:37:59 | 显示全部楼层 IP:陕西西安
zmx031780 发表于 2014-3-26 07:50
我也想知道这个程序,因为先前注册了还没有交费,名单上人员是否需要交费再退还,还是不需要交费呢?

会务组会给入选者联系发通知,请大家近期注意查看邮箱。

点评

谢谢索主任!焦急等待中!  发表于 2014-3-27 09:4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26 11:01:0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宿州
还没有接到任何通知呢
希望有消息的时候大家喊一下哈
真怕误了呢
以前因为有事情有段时间没有开邮箱就误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27 12:54:20 | 显示全部楼层 IP:陕西西安
祝贺各位百佳感控之星,向您们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27 13: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IP:上海
大家都很优秀,自己必须要继续努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27 14:46:04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恭喜我们主任也榜上有名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27 14:53:0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安庆
天天向上 发表于 2014-3-14 10:42
评委们辛苦啦,向各位优秀的老师表示祝贺!同时建议老师们可否考虑一下基层医院的感控人,他们往往是一人身 ...

老师说的好,基层感控人员的心声。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27 16:28:07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苏苏州
无极紫晶 发表于 2014-3-26 09:37
会务组会给入选者联系发通知,请大家近期注意查看邮箱。

谢谢无极老师,目前为止还没有得到消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27 22:45:16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恭喜百佳感控之星,恭喜重庆2人上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28 10:52:05 | 显示全部楼层 IP:湖北十堰
祝贺各位老师,向他们学习啊。榜样榜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28 12: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
祝贺当选的会员,以后会不断完善自己,多多像你们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28 14:28:28 | 显示全部楼层 IP:河北唐山
向各位老师表示祝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29 09:03:24 | 显示全部楼层 IP:河南郑州
谢谢各位老师。等候邮箱内邮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29 15: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祝贺山东的2位老师成为百佳感控之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29 20:55:57 | 显示全部楼层 IP:上海
恭喜各位院感工作者,感谢利康的贡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30 20:59:36 | 显示全部楼层 IP:福建泉州
很好,非常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发帖友情提示
1、注册用户在本社区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社区认同其观点。
2、如果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论坛所发表的文章、帖子。
3、所有网友不要盗用有明确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本社区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但是在自身原因导致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或篡改,本论坛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