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同时贴出来;
各部办、科室:
为加强我院外来医疗器械清洗消毒灭菌管理,预防医院感染的发生,特制定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外来医疗器械清洗消毒灭菌管理制度》,要求全院各科室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对违反本制度引起的不良事件由相关科室责任人承担责任。
附件1 外来医疗器械清洗消毒灭菌管理制度
附件2 外来医疗器械及植入物清点签收单
附件1:
外来医疗器械清洗消毒灭菌管理制度
外来医疗器械是由医疗器械生产厂家、公司租借或免费提供给医院的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它是在普通手术器械基础上增加的局部专项操作器械。由于这类器械大多是高度危险性医疗器械,因此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所有外来医疗器械必须由消毒供应室集中接收进行清点、清洗、消毒、包装及灭菌等处理,确保外来医疗器械及植入物的灭菌效果,预防医院感染的发生。
一、接收器械
除急诊手术外,手术科室应根据手术安排,联系器械公司将手术器械于术前一日送至消毒供应室去污区,未经本院消毒供应室清洗消毒灭菌的外来医疗器械手术室不得使用。紧急情况下的夜间急诊手术器械可使用手术室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灭菌,但不可选择快速灭菌程序。
二、清点签收
消毒供应室和器械公司双方共同清点核对器械相关信息无误后,共同在“外来医疗器械及植入物清点签收单”上签名,核对信息包括:使用科室、使用医生;手术名称;器械的品牌、名称和数量及完好性;植入物种类、规格、数量。
三、清洗和消毒
1、器械公司应提供详细的清洗消毒流程和注意事项。
2、消毒供应室专职人员应对所有外来医疗器械进行清洗和消毒。
3、清洗和消毒流程应严格遵循卫生部消毒供应室相关规范要求。
3.1应将每台手术的器械分类清洗,勿遗漏,勿混放。
3.2可拆卸的器械必须拆卸。
3.3裸露的植入物必须装于专用清洗筐内。
3.4耐水洗的器械可采用机械清洗;不耐水洗的动力工具可采用手工清洗。
3.5器械盒应清洗和消毒。
四、检查和包装
1、按照“外来医疗器械及植入物清点签收单”整理器械。
2、检查清洗效果和器械功能。
3、根据器械的材质和灭菌方式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
4、灭菌包的体积和质量应严格遵循卫生部消毒供应室相关规范要求。
5、在灭菌包内最难灭菌处放置包内化学指示卡,硬质容器应将包内化学指示卡放于两对角。包外粘贴化学指示胶带。
6、包装标识应注明使用该器械的手术患者床号、手术名称、器械品牌及名称、包装者等内容。灭菌前注明灭菌器编号、灭菌批次、灭菌日期及失效日期。标识应有可追溯性。
五、灭菌
1、器械公司应提供器械的灭菌方式和灭菌循环参数。
2、根据器械材质进行分类灭菌,耐高温的器械应采用压力蒸汽灭菌。
3、应进行物理、化学和生物监测以证实灭菌效果和避免湿包。
4、对于超重和超大包裹应采用延长的灭菌循环参数。
六、发放
1、发放前应确认无菌包灭菌合格,并无潮湿、无污染、无松散、包装密封或闭合完好。
2、植入物应在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发放,并对相应的信息进行记录、存档。急诊手术可在生物PCD中加用5类生物指示物,5类生物指示物合格可作为提前发放的标志,但生物监测结果出来后应及时通报使用部门。
七、回收
1、手术结束后,器械应及时返还至消毒供应室去污区。
2、清点核对后,按规范进行清洗、消毒和整理。
3、通知器械公司,双方共同清点、核对,确认无误后在“外来医疗器械及植入物清点签收单”上签名,器械公司即可取回器械。
八、质量追溯
所有外来医疗器械及植入物均应做好跟踪追溯管理,记录每套外来医疗器械及植入物的清洗、消毒、灭菌、监测及应用等相关信息,以便随时跟踪和查询。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违反本制度引起的不良事件由相关科室责任人承担责任。
2013年1月23日
外来医疗器械及植入物清点签收单
日期: 使用科室: 病人姓名:
手术名称:
器械公司: 器械种类:
名称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器械
钢板
螺钉
克氏针
导引针
电动工具
电池
其他
签名 手术医生 接收器械 打包人员 CSSD收回 公司签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