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手术期预防用药操作流程 1择期手术 1.1由经治医生手术前一日开临时医嘱,给足剂量,用法为术前半小时静脉快速滴入。 1.2由病房做皮试并领药,于手术当日将药品交付手术室接病人人员。 1.3由巡回护士在手术开始前0.5小时(麻醉诱导期)执行医嘱,执行后在病历临时医嘱执行栏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 1.4稀释用液体量100—150ml为宜,快速滴入。不宜用大量液体长时间慢速滴入(有特殊使用要求的药物除外)。 1.5手术时间若超过3小时或出血量大于1500ml,应再追加一个剂量。各科室根据本科手术特点或预计手术时间,提前将第二剂量抗菌药物提交手术室备用。若手术未用,手术结束后随病人带回病房。 2急诊手术 2.1急诊手术术前用药由经治医生开临时医嘱,给足剂量,用法为术前半小时静脉快速滴入。 2.2由病房做皮试(紧急情况可由手术室做皮试),于手术当日将药品交付手术室接病人人员。 2.3各病区应根据本科手术特点备有一定数量的术前常规应用的抗菌药物。 2.4术后由病房领药补充,保持备用药品数量,并应注意有效期,有效期近的先用,药物存放不应超过有效期。 2.5如发生丢失、破损或药品失效等情况,由科室负责赔偿。 2.6其余程序与择期手术同。 3剖宫产手术 3.1为了避免胎儿接受抗菌药物,剖宫产手术应在钳夹脐带或断脐带后给药。 3.2其余程序同外科手术。 六、术后预防用药原则 6.1术后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应选择与术前相同的药品。 6.2术后用药疗程:Ⅰ类:术前一次即可。Ⅱ类:手术用药时间为术后24小时必要时可延长48小时,Ⅲ类:根据情况可酌情延长至72-96小时。 七、术后治疗性用药 术后如发生了手术部位感染,应及时采集标本送细菌检验,根据药敏试验结果选用敏感药物进行治疗。病程中应注明所使用的抗菌药物目的如“预防”或“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