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qhd

[动态] 李克强批示温岭杀医事件:采取措施维护医疗秩序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1-1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周围的同事都在说“医不过二代”,一定要这样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1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样是生命,为什麽会这样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1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正的重视和改善是需要时间的,被全社会认可和认同才是最重要的。这是一个体制问题,不是一两个红头文或者通知可以改善的。

今早朋友圈里面看到:国外的体制改革是在人身上切除瘤子,而我们是在瘤子上面长了个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1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个医生和普通没有关系的患者都看不到光明的朝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1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到目前为止高层还没有认为是体制问题,还是医院内部问题。悲哀啊,这样下去还会有更多的医务人员被杀,老百姓还会仇视医生,双方的矛盾会越来越深,王主任的死也只能是一个牺牲品,看看当地官方的做法就足够让人心寒,竟然要这么多的医生保护尸体才避免被强制火化的悲剧。我已经不停地给孩子灌输长大千万不要当医生的意识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1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千万不要到时候又来个什么精神病的鉴定结果,要让行凶者受到应有的惩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1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新闻,还真的是说凶手“有精神病”,但不是这一起了!必须要引起上层领导的高度重视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2 0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做好“职业防护”,保护自己吧。自己防护好,才是对家人及病人最大的安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2 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医务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我们逝去的同行祈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2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我们医护人员都正常上下班。。。节假日也不上班,正常到点就下班。。。。。会是怎么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2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海洋 发表于 2013-11-1 09:05
故意伤害应该是死刑吧,目前好像还没有杀害医生被判死刑的,千万不要到时候又来个什么精神病的鉴定结果。。 ...

给开精神鉴定的医师难道不是医师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2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故意伤害应该是死刑吧,目前好像还没有杀害医生被判死刑的,千万不要到时候又来个什么精神病的鉴定结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2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矛盾总归是有原因的,只是有时会转嫁到一些无辜的人那里,成为痛心的泪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2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我们的同仁悲哀,为我们的职业悲哀,我们的民族悲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2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总有一天会无处求医,因为没有人愿意当医务人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2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部们要拿出实际行动对伤医事件零容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2 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好像还没有杀害医生被判死刑的,到时候又来个什么精神病的鉴定结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2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再这样下去的话,未来的中国将无人再当医生,这个曾经被人们称作的“白衣天使”危险性忒高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2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应该制定相应的政策,确保医护人员生命安全,培养一个医生尤其是专家级别的医生真不容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2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血的代价,仍有更多的期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发帖友情提示
1、注册用户在本社区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社区认同其观点。
2、如果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论坛所发表的文章、帖子。
3、所有网友不要盗用有明确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本社区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但是在自身原因导致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或篡改,本论坛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