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明玥 于 2015-10-19 21:21 编辑
我是正方辩手,我方的观点是:污染的器械应在使用科室进行预处理。理由如下: 1、根据卫生部颁布的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行业标准(2009年)要求:使用后的医疗器械原则上采取先清洗后消毒的处理程序。 无论采用手工清洗或机械清洗,清洗前的预处理都是不可缺少的过程,主要包括对器械进行保湿或预冲等处理。 2、内镜属于医疗器械的一种,根据2004年版《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中规定:(1)、第三章软式内镜的清洗与消毒
第十五条软式内镜使用后应当立即用湿纱布擦去外表面污物,并反复送气与送水至少10秒钟,取下内镜并装好防水盖,置合适的容器中送清洗消毒室。
第二十一条采用其它消毒剂、自动清洗消毒器械或者其他消毒器械时,必须符合本规范第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并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在使用器械进行清洗消毒之前,必须先按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对内镜进行清洗。
(2)、第四章硬式内镜的清洗消毒
第二十九条硬式内镜的清洗步骤、方法及要点包括:
一、使用后立即用流动水彻底清洗,除去血液、粘液等残留物质,并擦干。
这是最早的预处理要求在国家颁布的规范中体现。 现在硬式内镜多在消毒供应室集中清洗,硬式内镜使用后必须在使用科室进行预处理。虽然软式内镜集中清洗消毒的不多,但是从规范中也可以看出,使用后立即就地预处理后才能转运到清洗消毒室进行清洗。 3、由于预处理的时间对清洗质量非常重要,污染的器械在使用科室进行预处理后,就可以大大减少器械的返洗率,使器械上的生物负荷降低,保障临床器械的灭菌质量,从而降低医院感染危险因素。另一方面,节约了消毒供应室处理器械的时间,延长了器械使用寿命,最终降低综合成本的目的,也提高使用科室对消毒供应室的工作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