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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赛场] 血源性职业暴露后挤压还是不挤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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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3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那颜 于 2024-1-23 20:59 编辑

血源性病原体一般包括:HIV、HBV、HCV和TP,发生血源性病原体是否需要挤压,在以往的理念中似乎没有争议。


正方观点来源:
国家卫生职业标准GBZT213-2008《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
7.2.2 如有伤口,应当由近心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避免挤压伤口局部,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

2004年卫生部关于印发《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提及:
第八条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一)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二)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反方观点来源:
近期由中华预防医学会发布的团体标准TCPMA 034—2023 医务人员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提及不应该挤压伤口,原文如下:

7.1.1 局部处理
7.1.1.1 应立即清洗伤口或冲洗黏膜。
7.1.1.2 伤口冲洗后应使用消毒剂,如 70%乙醇溶液或 0.5%碘伏消毒。
7.1.1.3 不应使用腐蚀性药品。
7.1.1.4 不应挤压伤口。

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勋提出两个标准来源:1.美国CDC2020版指南未提及伤口挤压;2.《热病 桑福德指南 抗微生物治疗 新译48版》这本书提及不应该挤压伤口。


关于血源性职业暴露后挤压还是不挤压,大家可以展开辩论,随意选择方向,尽可能平均,大家的观点需要有文献或规范支撑,不要重复发表,不要人身工具,发言符合论坛要求,

结束时间: 2024-2-22 14:53 裁判: 那颜

正方观点 (15)

血源性职业暴露后应该挤压

VS
反方观点 (4)

血源性职业暴露后可不挤压

辩手:3 ( 加入 )
 
辩手:0 ( 加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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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1-23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方观点来源偷换了概念,医务人员医院感染防控与血源性职业暴露防护不是一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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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1-24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挤压以减少病原微生物的通过血液循环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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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1-25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挤压以减少病原微生物的通过血液循环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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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1-25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分享,涨知识啦,学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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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是辩论赛,请选择持方进行发言  发表于 2024-1-26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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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1-26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吴老师发过一个关于职业暴露后到底挤血不挤血的帖子,个人认为还是要挤血的。转发过来,

    fb374bee0c524b0407b718ecfdd18c67.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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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28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LJMX0211 发表于 2024-1-26 16:48
    之前吴老师发过一个关于职业暴露后到底挤血不挤血的帖子,个人认为还是要挤血的。转发过来, ...

    老师可以把帖子的地址发过来,也可以带上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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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1-29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禅静思语 于 2024-1-29 08:59 编辑

    国外规范:不应该挤压伤口。
    国内规范:不应该挤压伤口局部,自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
    比较结果:二者意图一模一样。而且,国内规范描述的更加清晰,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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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29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禅静思语 发表于 2024-1-29 08:56
    国外规范:不应该挤压伤口。
    国内规范:不应该挤压伤口局部,自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
    比较结果:二者意图一模 ...

    团体标准直接取消了挤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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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2-1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从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冲洗完之前不要反复挤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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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2-21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TCPMA 034—2023 医务人员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提及“不应挤压伤口”,与《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中的“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讲的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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